神学家们从
梵天(Brahama)一词中概括与抽象出一个形而上学的实体“梵”(Brahman),并将其作为世界的最高实在,一切事物的主宰。他们用否定达到肯定的方法(遮诠,即遮其所非)论证梵在本体的意义上是既不具有任何属性也不表现任何形式.既超越于人类感觉经验又不能用逻辑概念或用语言来表达。他们把这个梵和作为人的主体的
阿特曼(灵魂,我)结合并相等同建立了“梵我一如”的原理,其意为:作为外在的,宇宙的终极原因的梵和作为内在的、人的本质或灵魂的阿特曼在本性上是同一的。阿特曼终究应该从梵得到证悟,但是由于人的无明(无知),人对尘世的眷恋,受到业报规律的束缚,因而把梵和我看作了两种不同的东西,如果人能摈弃社会生活,抑制七情六欲买行达磨(法)的规定,那么,他就可以直观阿特曼的睿智本质,亲证梵和我同一,从而获得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