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风险与
重大错报风险的反向关系:在既定的
审计风险水平下,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与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成反向关系。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高。
1101号
审计准则及其指南指出:(1)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三者之间关系用数学模型表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2)在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下,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与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成反向关系。解读以上规范:
1、所谓审计风险取决于
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就是说,如果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当然也不存在审计风险和检查风险,即审计风险=0×检查风险=0;如果尽管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包括该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要的,下同),审计检查时均已发现并按
审计准则作了适当处理,当然也就排除了审计风险,这时检查风险为0,代人模型即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0=0。
2、
审计失败是重大错报风险与检查风险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有在财务报表整体上存在重大错报,而审计人员未发现或者虽已发现但未按规定作适当处理,才可能导致由审计风险转化为审计失败。这时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都是正数(存在),代入模型:审计风险=正数×正数=正数。
3、检查风险水平与认定层次
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成反向关系,是指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报表错报的可能性则越大,确定的检查风险水平就越低;反之,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报表错报的可能性则越小,确定的检查风险水平应越高。比如对一个
内部控制规范不存在或不完善、或者
内控制度没有
有效执行,且会计核算很不规范的A企业而言,其重大错报风险很高,因此其可接收的检查风险应很低,其他同类企业某项目可接收检查风险水平的
绝对数假定为10万元,A企业该项目的可接收检查风险水平则应确定为5万元,甚至3万元、1万元;相反,如果经测试A企业控制规范完善,足以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重大错报,且该控制规范已得到有效执行,
会计核算规范程度也较高,这时A企业的
重大错报风险则低,可接收检查风险水平应适当提高,比如一般同类企业该项目可接受的检查风险确定为10万元,该企业则可适当提高到15万元或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