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管理学
逐步培育森林管理的制度体系
村级森林管理规划是以行政村为单元,逐步培育森林管理的制度体系,包括组建村森林管理委员会。制定乡规民约一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区或封育区等,将村界内所有的森林资源,包括个人、集体和国有的林地和林木作为一个整体纳人到村森林管理制度框架中,由相关利益群体,特别是村民,共同制订村林业发展和森林经营管理的计划,并由国有林场、乡村政府和村民共同实施。
意义
底层林业单位和乡村班子常常弄不清楚林地和林木的权属,群众也就更弄不清楚了。尽管国家提高了对林业的重视程度,林业投资逐年增加,项目不断增多,但是很难说群众对林业的满意度有很大的提高,聊有些地方出现了群众的实际利益受到损害的现象。显而易见,基层森林管理单位的职能有待加强,群众造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需要增强,进而扭转林业投资效益不高、森林质量低的局面。
从国家宏观层面来看,农村公社制度解体后,95%以上的农村社区逐渐呈现出弱控制的特征,原来的从上至下外部强控制的社区组织结构瓦解或被削弱。森林被认为是公共资源,即使私人所有,也有部分公共产品的特点,在绝大多数社区,森林的效益在家庭收人中的比重并没有高到足以推动单个农户集约经营,自然调动单个农户在时间、投资、智力等方面的投入,促进效率的改善。这与农地不一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林业上的应用就没能表现出它在农业上的活力。但我们不得不考虑这样的现实中国集体林地占整个林地资源的65%,国有林中还有大面积的森林区生活着数以千万计的农民。我们必须面对这样的局面,集体林尤其是丘陵山区集体林近15年来森林资源质量下降,集体林场萎缩,商品材供应能力和潜力也在不断的降低。更严重的是乡村政府动员发展林业的能力也在下降,部分原因可解释为取消了义务工、积累工,社区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没有提高,群众对造林不感兴趣。国有林场依靠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组织控制手段,只要声足够的投资,尚能保障林业投资的效果。但是现状不容乐观,很有必要尽快进行森林基层管理制度的研究,把森林管理和林业发展与当地群众有效地连接起来。
背景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区域瞄准机制存在的问题将会愈来愈突出。国家对林业投入逐年增加,各种工程项目不断深人,林业面临的普遍问题和共性问题趋于缓和,尊重差异性、照顾到特殊性的需求也不断增强。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在工程区、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超前开展采用目标瞄准策略促进林业发展的实验。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24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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