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地植物群落的分布依赖于地形的规律,预测其邻近地区植被性质、组成和分布范围的法则。20世纪40年代由苏联植物地理学家B.B.阿廖欣提出。又称植物地理预测法则。
植物的生长主要决定于水热条件的结合,而地形起伏对水热条件的重新分配有很大影响,从而在许多情况下表现出
植物群落的分布对地形的依赖规律。
植物地理先兆法则说明,植物和植物群落的分布除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外,还受所在地的坡向和坡度等的影响。在北半球的中高纬度地区,北方的喜湿润植物或其群落,在其分布区的南界分布在北坡和干沟的底部;而南方植物或其群落移向北方时,则出现在受热较多的南坡。
例如,阿廖欣观察到在东欧俄罗斯平原,“南方草原”成分的下垂鼠尾草(Salvia natans)、 针茅(Stipa capillata)等植物大量出现在“北方草原”的无遮蔽的南坡,而不出现在“北方草原”的平地;在“北方草原”的向北坡地上, 则出现更北方的草原种德拉维?草 (< I>delavignei)、紫羊茅(Festuca rubra)等,后二者在更北方的草原上是分布在平地的植物。这一规律是因为南坡单位面积接受的太阳辐射较多,因而较温暖干燥,有利于其稍南方植物的生长,北坡则相反。在气候半湿润,而且湿润度从南向北加大的东欧平原,表现最为明显。如果在干旱气候下,而且干燥度由南向北加强,那么可能出现相反的情况。例如,在中国兰州附近,黄土山地的北坡往往出现草原,而南坡分布荒漠草原意义 意义 这种规律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在进行地植物学研究时,可以利用先兆法则推断南方或北方尚未研究地方的植被性质,以及可能的组成和分布范围,或者当它们的植被已被破坏时,推断以前可能存在的植被的性质。不过,这种规律在复杂的山地,往往为局部特殊的生境条件所打破,因而表现得不太需要考虑要考虑在划分一个地区的地植物学区划或植物地理区划时,必须考虑植物地理先兆法则,因为只有在正确区分地带性群落和先兆(超地带性)群落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确定区域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