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法,读音是kǎi fǎ。意思是①典范;法则。②犹效法。③楷书之法。
解释
①典范;法则。②犹效法。③楷书之法。
出处
①典范;法则。
《晋书·隐逸传·辛谧》:“ 謐 少有志尚,博學善屬文,工草隸書,爲時楷法。”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慕贤》:“有 丁覘 者, 洪亭 民耳,頗善屬文,殊工草隸……軍府輕賤,多未之重,恥令子弟以爲楷法。”
《明史·隐逸传·杨恒》:“ 恒 性醇篤……家無儋石,而臨財甚介,鄉人奉爲楷法焉。”
②犹效法。
《南史·柳世隆传》:“ 司馬公 所爲,後生楷法,吾豈能止之哉。”
③楷书之法。
《晋书·卫恒传》:“ 上谷 王次仲 ,始作楷法。”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三:“﹝ 蔣衡 ﹞工詩、古文,其《書法論》一篇,尤爲講楷法者所宗尚。”
《花月痕》第四七回:“﹝ 李稷 ﹞又開了幾處學堂,教二十歲下兵丁,都要讀些史書,熟些核算,工些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