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交通运输局是榆林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铁路及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客货运输、汽车技术检测与维修、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管理权限负责收费公路的运营管理,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及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境内铁路客运列车开通,地方铁路运力申报和安全工作。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联系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驻榆机构。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殷海舰,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锦庄,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德馨,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艳,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
郑飞,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长锋,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