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是榆林市境内的司法机关,办公地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长兴路207号。
历史沿革
1950年7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榆林分署成立。办公地址设在今榆阳区城关李学士中巷6号院内。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颁布实施,依据宪法规定,名称改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榆林分院”办公地址未变。
1968年4月,检察机关瘫痪。“七五”宪法第25条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地方各级公安机关行使”。“七八”宪法第43条规定恢复检察机关建制。
1978年11月28日,榆林地区革命委员会办事组文件(榆革办发[1978]22号)通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榆林分院榆1978年12月1日开始办公,办公地址设在榆林地区公安局东院”。自1979年12月至1980年11月,又迁到榆林地区干部休养所院内办公(即现在新建北路127号院内)。从1980年12月起,再次迁至新建办公地址办公至今。起初称之为官井滩,现按城区统一规划,称为“湖滨南路32号”。
2000年,榆林地改市,单位名称相应改称为“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迁至新建办公地址办公,位于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与兴达路东北角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第一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
第四检察部
第五检察部
第六检察部
综合业务部
检察技术部
检务督察部
检务保障部
政治部
司法警察支队
现任领导
检察长:杨军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增卫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文生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海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雷炜
党组成员:张旭东
党组成员:贺胜利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柴长涛
所获荣誉
2020年7月,被最高检表彰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2021年12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