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榆林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机构职责
(一)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及行业规划,推进全市工业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升信息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工业行业产业政策,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
(三)负责全市工业领域产业发展的管理工作(含机械装备制造、冶金、钢铁、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盐业、电力、能源化工、新兴产业等);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责任,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全市装备制造业发展。
(四)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企业生产要素保障服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中省市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
(六)负责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中省市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贯彻落实中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浩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引导企业对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贯彻执行中省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信息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组织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传统优勢产业智能化改造升级;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贯彻执行有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工业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产业引导、政策支持,培植经济主体;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工业化、县域工业集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建设、技术创新、融资担保、要素保障、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盐业资源开发、盐业生产的法律和政策,拟定全市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负责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盐的监管;建立储备盐管理、轮换、动用制度;监督管理全市盐资源的开发利用,协助涉盐县市区积极发展盐化工业,负责协调全市盐资源开发项目的论证和报批工作。
(十一)落实集体经济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城镇集体经济政策;为成员单位提供服务,做好“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基层联社组织建设,帮助集体企业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监督管理集体资产,确保增值保值;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十二)贯彻中省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工业、信息产业招投标工作的政策规定,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食盐专营管理,制定盐业产业政策,组织落实中省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
现任领导
副局长:高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