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馨蔓,浙江杭州人,出生于1966年,中国内地女导演、作家。较有影响的纪录片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上海1997》《梅城镇》《天宝》《建国五十周年》《钱塘人家》《将军的女儿》《上海第三药店》《国坝》《千秋伟业》等;出版图书:《芝麻开门》《暴走的日子》《人体植物》《你的影子》《世上是不是有神仙1》《世上是不是有神仙2-生命不仅仅如此》《世上是不是有神仙3-生命可以如此》等。
早年经历
1966年,樊馨蔓出生在杭州西子湖畔。从学校毕业后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小说,在她心里,北京有家乡杭州所没有的文化底蕴,这是一个作家心目中的圣城。经过一番思考后,樊馨蔓决定留在北京。
职业经历
1993年,樊馨蔓进入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东方时空·百姓故事》拍摄纪录片。
1994年,已成栏目编剧的樊馨蔓被中央电视台选送到中央戏剧学院进修。
2000年,樊馨蔓开始参与《直播中国》,成为央视新闻中心的直播导演,推出全国首个水下直播《抚仙湖探秘》。
2002年,樊馨蔓参与创办《感动中国》大型新闻人物颁奖盛典,至2011年共担任九届总导演。樊馨蔓女士因为与金庸先生同为“浙江老乡”,邀请金庸先生为第一届《感动中国》推委会成员,也开启了金庸武侠剧在内地的热潮,率团队拍摄制作了:《笑傲江湖》《神雕侠侣》《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侠客行》等 8 部金庸剧,并在拍摄的同时与地方政府合作,设立了大小各异的十余座影视基地,“象山影城”,“射雕英雄城”“天龙八部城”。
2003年,樊馨蔓参与创办《CCTV年度中国魅力城市》颁奖晚会,任总导演。
2010年,樊馨蔓设立版权公司“北京美猴王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娱乐形式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助力中国文娱创作类知识产权行业发展。
2013年,因为文化公司的设立与央视的工作不能并存,樊馨蔓选择辞职离开了央视。
2014年,樊馨蔓执导了纯美爱情电影《爱的频率》。
2015年,樊馨蔓制作了远古题材,奇观视效史诗大片3D电影《战神蚩尤》。
2017年,樊馨蔓制作武侠剧《新侠客行》,央视八套播出。
个人生活
情感生活
樊馨蔓和张纪中相识于1988年,2002年5月正式登记结婚,于2016年12月23日离异。
代表作品
纪录片
作品:《一个真实的故事》《上海1997》《梅城镇》《天宝》《建国五十周年》《钱塘人家》《将军的女儿》《上海第三药店》《国坝》《千秋伟业》等。
直播节目
《直播中国》《感动中国》和《CCTV2006年度中国魅力城市展示》的颁奖晚会等。
电影
出版图书
社会活动
国际女性微电影年度大展
2017年6月16日,中国(盐亭)国际女性微电影年度大展在京举办了启动仪式。“纪中文化”作为特邀影视文化公司在参与活动的同时,与四川省盐亭县政府就四川绵阳盐亭地方文化的推广合作,双方正式达成“嫘祖创世文化传播”的战略合作意向。纪中文化董事长樊馨蔓表示,以一部剧带动某段历史的记忆复苏,让更多观剧的年轻人知道自己的历史,熟识自己的祖先,是影视文化传播的重要意义所在。同时,逐渐将影视作品成果向全领域和文化旅游产业延伸,“袭古延今 娱乐诠释”,是“纪中文化”坚持至今不变的核心文化理念。“纪中文化”在打好“传统文化牌”的基础上,正介入影视业的硬件构建。
人物事件
追梦故事
在樊馨蔓还在杭州读高中时,浙江电视台演员剧团招生,仅几人的名额,在几千人的面试中樊馨蔓居然被录取。“这是我所有相关艺术考试中运气最好的一次,也是重要开端的一次”。樊馨蔓回忆当年。至今她也不明白她怎么就那么幸运地被录用了,因为当时“我从来长得不好看,读高中的时候还胖乎乎的,因为有些自卑,从来不和同学多交往,更不和男同学说话。”而那些同是艺术团的女孩子,在她的印象里面,美极了。
高中时候最亮丽的记忆,就是去浙江电视台学习表演,参加影视剧的拍摄。但是在樊馨蔓的记忆中,引发她无限兴趣的,不是能够拍摄什么戏、接演什么角色,而是一周几次走进电视台,听见机器“咔哒”的声音。很久以后她才知道那是编辑机打点和工作的声音。为此她每次选择的都是经过二楼编辑机房的路线。她在浙江电视台认识的最好、最早的朋友,是技术部的朋友。“可能是因为这些原因,我现在做完节目,每次的剪辑都一定自己做,合成机房的操作也是我自己。我从来不惧怕机器和技术,我觉得在创作的过程中,技术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能够成全、体现艺术的要求,而如果这一要求不是自己心——手的合作、是需要通过传达给另一个人再达到的,那会很耽误时间,也很吃力的。”
在艺术团的时光,别人都是争取演戏,争取角色,只有樊馨蔓每次都要求导演“让我来录象吧”,“我来做场记吧”。她都如愿了,在浙江电视台的短短几年,她小小年纪已经是七、八部电视连续剧的录象,场记。她说“导演同意我,一定也是因为我确实没有很靓丽、或者很独特的外型。但是我在表演课上的表现,一直都是佼佼者。”
离婚纠纷
2016年11月2日,因为离婚纠纷,张纪中和樊馨蔓爆发冲突,樊馨蔓方控诉张纪中砸门打人,张纪中方控诉对方打人喷辣椒水,双方僵持一天,在警察调解后仍未达成和解。张纪中和樊馨蔓在傍晚时分,因为身体不适的原因,双双经急诊送入医院。
随后樊馨蔓回应当日发生的纠纷,在电话中,樊馨蔓情绪仍然很激动,向记者哭诉了今天的经过。据她透露,现在她和张纪中都在医院,但是“他们是在装要送急诊,真正要送急诊的是我,我平时是低血压,现在血压160多,现在心率是120多。这都是有记录的。”
提到今天的冲突,她激动的表示,自己在家装了监控是因为他们之前“行凶”,但监控在此前已经被张纪中他们砸了。所以她今天找了弟弟作陪。“但今天张纪中也把他弟弟叫来了,我把门锁了,他们爬墙进来的,用两个花盆砸开了门。他是一个闯入者,没有人打他,他把我弟弟打的全身都是伤,当着警察的面打他耳光,我弟弟没有还手。”而这些经过,据樊馨蔓描述都被她用手机记录下来,但张纪中却抢走了手机,到现在都没有归还。“如果把手机还我,他怎么协议离婚都行。但是现在我一个指甲盖都(不会给他),他抢我的手机,他一直欺负我。”樊馨蔓哭着表示,“我不相信没有天理了!”
樊馨蔓还表示是她现在只能找媒体了,“我只能求救媒体,我没有办法了。”她还称自从这件事发生后,她的身体已经不行了,“他一次次到我家里抢东西,现在来砸我家 ,来打我弟弟,还谎称我们怎样,不管怎样他都是犯罪的,我对我说话负责,因为我是有录像的。”
借款纠纷
2022年5月20日,知名导演张纪中被湖南美猴王影业公司(美猴王影业法定代表人为张纪中前妻樊馨蔓)起诉的官司公开开庭,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5月21日,张纪中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公开回应被美猴王影业起诉,并首次晒出他和樊馨蔓的离婚协议书。张纪中工作室的声明称,该案件实为歪曲事实、捏造是非的诬告,并第一时间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在文中,张纪中晒出了他和樊馨蔓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有详细说明:两人离婚后,多套房产、车辆及公司股份归尽数女方所有,还给了4000万元现金;美猴王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男方所持有的60%股份及收益归女方所有。
限制消费令
2022年6月,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对象为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樊馨蔓(张纪中前妻)。此前,该公司已因该案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492万余元。
隐私权案件
2022年5月21日,张纪中为辩解向公司借款、还款问题,微博首次晒出张纪中和樊馨蔓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就孩子抚养、樊馨蔓详细住址、和财产分割均有详细说明。个人隐私信息被网络传播,樊馨蔓以侵犯公民隐私权为由,聘请著名律师张起淮将张纪中告上法庭。
2023年11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张纪中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其新浪微博(UID:2374854813)主页置顶位置,就隐私权侵权向樊馨蔓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声明需保留48小时。
法院同时要求,致歉内容需经一审法院审核,如逾期不履行上述内容,一审法院将依据樊馨蔓的申请,在一家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张纪中负担。张纪中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樊馨蔓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支付樊馨蔓公证费用998元、律师费5000元。
张纪中不服判决,上诉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双方当事人未向法院提交证据。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属实,二审予以确认。法院认为,该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张纪中的被诉行为是否侵害樊馨蔓的隐私权。
2024年6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张纪中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张纪中构成隐私权侵权并无不当,法院予以支持。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审认定张纪中赔礼道歉的方式与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法院予以支持。考虑到涉案侵权行为的内容方式、受众范围、社会影响等情况,可以认定涉案侵权行为会对樊馨蔓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一审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无不当,法院予以确认。综上所述,张纪中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名誉权案件
2025年2月,因张纪中及其妻子杜星霖未履行致歉义务,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樊馨蔓(张纪中前妻)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主要内容。公告显示,法院认为,被告杜星霖使用涉案账号直播时的言论,构成对原告樊馨蔓的侮辱和诽谤,侵害了樊馨蔓的名誉权,樊馨蔓可要求杜星霖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张纪中与被告杜星霖就被告杜星霖在直播中发布涉案言论存在意思联络,应当就此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决被告杜星霖、张纪中向原告樊馨蔓赔礼道歉,赔偿原告樊馨蔓精神损害抚慰金、合理支出共计1.5万元。同月,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致歉义务,樊馨蔓申请强制执行。
人物评价
2005年《感动中国》的导演樊馨蔓是一位唯美、理想主义的女权主义者。每次我与她都会把音响的设计聊到浑身起鸡皮疙瘩、眼含热泪的境地。最后都会因为经费的限制,把我们的音响梦幻鞭挞成最终的效果。(《感动中国》音乐总监 评)
樊馨蔓,一个极有传奇的导演。(封面新闻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