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法,人类工学用语,是在1966年由澳大利亚人海蒂发明的
预定动作时间的
标准方法。
① 所有人力操作时的动作,均包括一些
基本动作。通过大量的试验研究,模特法把生产实际中操作的动作归纳为21种 。
③ 使用身体不同部位动作时,其动作所用的时间值互成比例(如模特法中,手的动作是手指动作的2倍,小臂的动作是手指动作的3倍),因此可以根据手指一次动作
时间单位的量值,直接计算其他不同身体部位动作的时间值。
模特法根据人的动作级次(见
动作经济原则第二条),选择以一个正常人的级次最低、速度最快、
能量消耗最少的一次手指动作的时间消耗值,作为它的时间单位,即
(3)
有效时间UT 指人的动作之外的机械或其他固有的加工时间。其有效时间要用计时仪表分别确定其时间值。例如用
电板扳手拧摞母、
焊锡、铆接
铆钉、涂
粘接剂等。
如G3表示复杂的抓取动作,而且也
同时表示了3 MOD = 3×0.129 s = 0.387 s。
如果是移动小臂去抓放在零件箱中的一个小螺钉(抓时要同时扒开周围的其他零件),在模特法中用M3G3表示,其中M3表示小臂的移动,G3表示复杂的抓取,M3G3时间值是6MOD(其中M3为3 MOD,G3为3 MOD)。因此,只要知道动作的符号,也就知道了时间值,所以,“一看就会了”。
(3)在
模特法的21种动作中,不同的时间值只有0,1,2,3,4,5,7,17,30共8个,而且都是整数。这样,只要有了动作
表达式,就能用心算很快计算出动作的时间值。所以,“一记就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