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公安局
横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横山县公安局始建于1946年,始称横山县人民政府保安科,1949年5月改称公安局,“文革”初期被撤消,1973年重新组建。下设纪委、政工科、工会、办公室、信访室、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文化保卫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巡警大队、督察大队、看守所、户政股、法制科、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石油稽查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20个内设机构和15个派出所,其中正科级建制2个、副科级建制15个。现有职工316人,
机构简介
横山县公安局始建于1946年,始称横山县人民政府保安科,1949年5月改称公安局,“文革”初期被撤消,1973年重新组建。下设纪委、政工科、工会、办公室、信访室、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文化保卫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巡警大队、督察大队、看守所、户政股、法制科、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石油稽查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20个内设机构和15个派出所,其中正科级建制2个、副科级建制15个。现有职工316人,
工作职责
一、全面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办理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和治安灾害事故。
四、依法查处全县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案件,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五、依法组织实施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和公民出入境及外国人在横居住、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来横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警卫对象、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负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
八、负责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考察。
九、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进行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和装备建设。
十、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县立功创模活动、民警的学习教育、公安宣传、人事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查处全县公安队伍中违法违纪案件。
十二、管理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执法工作和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初审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列入公安序列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参考资料
公安局.横山县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19 08:05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工作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