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汉字
檀,汉语常用字(一级字),读作tán。本义为木名(古书中称檀的木很多,时无定指);后引申为檀香的省称、浅红色、浅赭色等意思。
字源演变
檀,形声字。从木,亶(dǎn)声(《说文》小篆中“㐭”的写法出现较晚)。树木名。《说文》:“檀,木也。” 《诗·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毛传:“檀,强韧之木。”又《大雅·大明》:“檀车煌煌。”朱熹集传:“檀,坚木,宜为车者也。”唐李贺《感春》:“急语向檀槽。”王琦注:“檀槽,谓以紫檀木为琵琶槽。”
说法一:檀由“木”和“亶”构成。“亶”字有祭坛的含义,整个字的意思是制造祭坛上器物所用的树。它指木质坚硬的檀树。
说法二:木表意,篆书形体像棵树,表示檀是树名;亶表声,亶本指仓廪谷物多,有多意,表示檀为香木,香气四溢。
详细解释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檀,木也。从木,亶声。
说文解字注
檀,木也。
郑风传曰:檀、彊刃之木。刃今韧字。榽醯似檀。齐人谚曰:上山斫檀,榽醯先殚。
从木。亶声。
徒乾切。十四部。
康熙字典
《唐韵》徒干切。《集韵》唐干切。《正韵》唐阑切。𠀤音坛。《说文》:木也。《诗·小雅》:爰有树檀。注:善木。《郑风》:无折我树檀。注:强韧之木。《周礼·冬官考工记》郑注:辐以檀。
又《本草》:紫檀白檀。《纲目》:总谓之旃檀。
又州名。《前汉·地理志》:白檀县,属渔阳郡。唐置檀州。
又姓。《统谱》:齐公族有食瑕丘檀城,因以为氏。
又《集韵》时战切,音善。人名。春秋饔人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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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2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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