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丁男
古语
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正丁”;
晋武帝平吴后,置“户调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疋,绵三斤;
【按:此亦如魏制,输绢绵,不纳钱币。】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
男子一人占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
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
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正丁”;
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
十二以下、六十六以上为“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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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7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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