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Ⅱ号排放标准是指尾气的排放指标,
中国是套用的
欧洲标准中国自1999年开始实施欧Ⅰ排放标准,同年停止了含铅汽油的生产和使用,并不再生产化油器汽车。今明两年中国将开始实施欧Ⅱ排放标准,而分别成功申办
奥运会和
世博会的
北京、
上海将提前实施这一标准。 国内大多数新生产的轿车已提前达到欧Ⅱ的排放标准,达到欧Ⅲ标准的轿车生产准备工作也正在进行。与此同时,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建立实施在用车的排放监控制度。从2004年1月1日起,北京将对机动车的尾气排放标准由欧洲I号改为欧洲II号,到2008年,则正式实施欧洲III号标准。
以设计乘员数不超过6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t的轿车为例。我国于1999年1月1日到2003年12月31日这个阶段必须达到的排放标准限值为:
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16g/km;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1.13g/kin;其中柴油车的颗粒物标准不得超过0.18g/kin;耐久性要求为5万km。以上便是欧洲I号排放标准。2004年1月1日以后,标准又有所提高:汽油车一氧化碳不超过2.2g/kin,碳氢化合物不超过0.5g/km;柴油车一氧化碳不超过1.0g/km,碳氢化合物不超过0.7g/km,颗粒物不超过0.08g/km。这便是2004年我国将要实行的欧洲Ⅱ号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