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
1988年在欧洲成立的组织
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ETSI)是由欧共体委员会1988年批准建立的一个非赢利性的电信标准化组织,总部设在法国南部的尼斯。ETSI的标准化领域主要是电信业,并涉及与其他组织合作的信息及广播技术领域。ETSI作为一个被欧洲标准化协会(CEN)和欧洲邮电主管部门会议(CEPT)认可的电信标准协会,其制定的推荐性标准常被欧共体作为欧洲法规的技术基础而采用并被要求执行。
机构简介
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ETSI)是由欧共体委员会1988年批准建立的一个非赢利性的电信标准化组织,总部设在法国南部的尼斯。该协会的宗旨是:为实现统一的欧洲电信大市场,及时制定高质量的电信标准,以促进电信基础结构的综合,确保网络和业务的协调,确保适应未来电信业务的接口,以达到终端设备的统一,为开放和建立新的电信业务提供技术基础,并为世界电信标准的制定作出贡献。ETSI作为一个被CEN(欧洲标准化协会)和CEPT(欧洲邮电主管部门会议)认可的电信标准协会,其制定的推荐性标准常被欧共体作为欧洲法规的技术基础而采用并被要求执行。ETSI的标准化领域主要是电信业,还涉及与其他组织合作的信息及广播技术领域。ETSI成立时间不长,但由于其运作符合电信市场需要,工作效率高,至今已有2600多项标准或技术报告发布,对统一欧洲电信市场,对欧洲乃至世界范围的电信标准的制定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ETSI的工作程序是建立在ITU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准则的基础上,并与之相协调。
成员情况
ETSI目前有来自52个国家的773名成员,涉及电信行政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组织、网络运营商、设备制造商、业务提供者、用户以及研究机构等。
ETSI成员可分为正式成员、候补成员和观察员三类。正式成员和观察员只允许CEPT成员国范围的组织参加。凡自愿申请入会、按年收入比例向ETSI交纳年费者,经全会批准均可成为正式成员。正式成员享有ETSI标准的技术报告及参考文件的发言权、投票权和使用权。ETSI观察员一般只授予被邀请的电信组织的代表。ETSI候补成员是为非欧洲国家电信组织或公司寻求与ETSI合作而设的一种特殊身份。要成为ETSI的候补成员,需与ETSI签署正式协议,经全会批准。候补成员可自由参加会议,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享有与正式成员同样的文件;候补成员应支持ETSI标准作为世界电信标准的基础,尽可能的采用ETSI标准并交纳年费。ETSI授予欧共体和EFTA(欧洲自由贸易协会)的代表以顾问的地位,顾问有权参加全会、参与常务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特别委员会的工作,但没有投票表决的权利。
组织结构
ETSI组织由全体大会(以下简称全会)、常务委员会、技术机构以及秘书处组成。以上各组织的活动受ETSI法规的管理和约束。
全会是ETSI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通常召开两次会议,分别在春季和秋季。所有正式成员都要参加,候补成员、观察员也可参加大会,可以发表意见,但不能投票。全会将决定ETSI的所有政策和管理决策。全会将产生主席、副主席及大会秘书长、代理秘书长人选通过决议和章程,讨论接纳新成员,决定预算、决算,通过每年的工作报告等。为保证各国的权利均衡,ETSI将各国参加的成员按一定的原则进行合并,每个国家选派代表进行投票。一般的决议,同意票需超过71%才能通过。
常务委员会是在全会闭幕期间开展日常辅助工作的机构。常务委员会主任受大会委托,主要负责各技术委员会之间的协调和决定与各相关部门的运作方式等。其主要职能是决定成立技术委员会、选举技术委员会主席、协调各技术委员会之间的关系、研究分类计划及进度、鉴定成果、通过新标准及确定新旧标准的过渡期等。
ETSI技术机构可分为四种:技术委员会及其分委会、特别委员会、ETSI项目组和ETSI合作项目组。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是根据其研究领域和研究内容而定的,下设若干课题组,其工作围绕一系列相关的课题在相关领域进行研究,以达到研究的连续性。目前ETSI设有网络总体、通信网络系统互连等14个技术委员会。ETSI项目组是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一项要求已十分明确的课题而组成设立的。目前ETSI正在开展模拟终端接入、宽带无线接入网等11项项目的研究。ETSI合作项目组是指当需要时与ETSI外部的组织合作从事的一些相关领域的项目,这些项目一般不列入ETSI的工作计划当中,现阶段ETSI合作项目组主要致力于第三代移动通信的合作开发。目前,有近3500名专家分成近200个组在为ETSI工作。ETSI特别委员会包括财经委员会、欧洲电信标准观察组、运行协调组、安全算法专家组以及ETSI和ECMA协调组等6个委员会。
特别提出的是ETSI有一类工作组称专家工作组,这是ETSI对于一些重要且紧急的课题采取成立专门课题组,聘请专家集中进行研究的一种方式,使得标准的制定程序加快。专家工作组须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提出建议,经技术委员会通过,方能成立,由ETSI秘书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专家工作组的成员是从ETSI成员组织中招聘的。ETSI秘书处是ETSI的常设机构,由全会任命其主任和副主任。秘书处由行政部、项目管理和委员会支持部、对外协调和项目管理部、标准编辑和批准部及信息交换业务部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能是协助技术大会做标准协调工作,包括与外部国家和标准组织的协调和技术委员会、课题组之间的协调。
工作程序
ETSI标准的形成过程可以简单地用以下七个步骤概括:
初步设想——>概念形成——>起草——>采纳——>编辑——>成员表决——>出版
ETSI标准的主题由ETSI成员根据市场需要,通过技术委员会提出的,经技术大会讨论后列入ETSI工作计划(每项标准至少需由4名成员提出才可立项)。大多数标准的技术研究由相应的专业委员会承担,技术委员会确定标准的名称、内容,指定负责起草标准的专家组成项目组等。一旦标准草案形成,经技术委员会通过,即提交ETSI秘书处进行征求公众意见和投票。ETSI对起草的标准要征求所有涉及单位的意见,这些单位包括行政管理部门、网络运营商、设备制造商、业务提供者和用户等。一般征询公众意见需要120到150天的时间,特殊情况可以缩短。技术委员会提交的标准草案经秘书处编辑后,发往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化组织(NSO)征求意见,NSO将草案分发到相关组织,包括ETSI成员和感兴趣的非ETSI成员,广泛征求意见。NSO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修改意见及该国态度送交ETSI秘书处,ETSI秘书处将修改意见汇总后交技术委员会进行修改,技术委员会在60天之内完成修改后再送交ETSI秘书处进行编辑,然后再次送往NSO投票表决。同征询公众意见一样,由NSO表明立场,在60天之内通知ETSI秘书处。最后投票结果由秘书处公报,投票超过半数示为有效,其中71%表示赞成即为该标准通过。如果表决后没有修改,则由ETSI秘书处在15天之内形成正式的欧洲电信标准(ETS)发布。标准正式颁布使用后,需根据技术的发展,对标准进行不断的修订,当有新的标准替代老的标准时,即需要废止老标准,并确定新老标准的过渡期限,这项工作由技术委员会承担并定期发布,常务委员会进行形式上的批准并由秘书处公报。
项目分工
ETSI技术委员会及项目组的分工
ETSI目前下设14个技术委员会,下面简单介绍其中一些委员会的情况:
TC EE (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环境工程技术委员会 定义那些(包含安装在用户端的)电信设备的关于环境和基础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环境条件和环境测试、供电问题和机械结构三个领域。
TC ERM (EMC and Radio)无线及电磁兼容技术委员会 直接负责ETSI关于无线频谱和电磁兼容方面的技术工作,包括研究EMC参数及测试方法,协调无线频谱的利用和分配,为相关无线及电磁设备的标准提供关于EMC和无线频率方面的专家意见。
JTC Broadcasting ( EBU/CENELEC/ETSI Joint Technical Commission)播送联合技术委员会 为电视、无线电、数据及其他小卫星提供的新业务、有线电视、交互型传输的播送系统提供标准,为实现统一技术模型框架而与DVD、EBU、CENELEC组织进行合作。
ECMA TC32 (Communication , Networks & Systems Interconnection)通信网络和系统的交互型连接技术委员会 是一个ETSI和ECMC合作的机构,为专业电信网领域提供全面观点,并在该领域起草ECMA标准和技术报告。该领域包括专业电信网的结构、业务、管理、窄带或宽带专用综合业务网的协议、用于通信的计算机等。
TC HF(Human Factors)人机因素技术委员会 为电信设备及电信业务提供关于人机接口方面的标准和规范,包括人的特殊需求(例如年长者和残疾人)。
TC MTS (Methods for Testing & Specification)测试方法和指标技术委员会 为测试方法和测试参数的准确一致性制定标准,为评价性能指标的提供可实现的方法和手段,支持ETSI关于实验一致性所做的研究。
TC SEC (SECuiry)安全技术委员会 为使ETSI的技术工作能考虑到安全问题,ETSI设立安全技术委员会,负责提供关于安全方面的ETSI技术报告和标准,向其他技术委员会提供关于安全方面的建议和援助。
TC SES(Satellites Earth Stations & System)卫星地面站及系统技术委员会 负责所有与卫星通信相关的技术工作,包含各类卫星通信系统(移动的和广播式的)、地面站及设备的无线频率接口和网络用户接口,卫星及地面系统的协议。
TC SPS (Signalling Protocol & Switching)信令协议及交换技术委员会 负责定义信息流、公众网的呼叫处理序列和信令,包括传送用户到用户信息的技术、用户到节点以及节点间的通信。
TC STQ (Speech Processing , Transmission & Quality)语音处理传输质量技术委员会 确保协调相关设备的端到端语音质量的生产和维护,促进开发适时且经济的设备为网络运营商利用现有的和将来的固定或移动网提供通信业务。
TC TM (Telecommunication Multiplexing)传输和复用技术委员会 负责传送网及其组成部分(包含无线中继不包括卫星系统)的全方面标准化工作以及传送网接口的传输特性,定义传送网组成部分的功能及实现规范,例如传送路由、路由器、分段、系统、功能命名、天线、电缆光纤等。
TC TMN (Telecommunication Management Networks)电信管理网技术委员会 TMN技术委员会的目的是使得分散在很多技术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关于电信网络管理的工作更有组织化,能更快地进行关于电信管理网的要求和规范的交流和统一。
此外,还有TC Safety、SMG技术委员会。
标准制定
ETSE与ITU(国际电信联盟)相比,具有许多特点。首先,具有很大的公众性和开放性,不论主管部门、用户、运营者、研究单位都可以平等地发表意见。另外,对市场敏感按市场和用户的需求制定标准,用标准来定义产品,指导生产。针对性和时效性强,也是ETSI与ITU的不同之处。ITU为了协调各国,在制定标准时,常常留有许多任选项,以便不同国家和地区进行选择,但给设备的统一和互通造成麻烦。而ETSI针对欧洲市场和世界市场的情况,将一些指标深入细化。[1]
ETSI的标准制定工作是开放式的。标准的立题是由ETSI的成员通过技术委员会提出的,经技术大会批准后列入ETSI的工作计划,由各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研究工作。技术委员会提出的标准草案,经秘书处汇总发往成员国的标准化组织征询意见,返回意见后,再修改汇总,在成员国单位进行投票。赞成票超过70%以上的可以 成为正式ETSI标准,否则可成为临时标准或其他技术文件。
由于ETSI对一些重要课题采取聘请专家集中进行研究的方式,使得标准的制定程序加快。如:GSM就是采用专家组的方式进行研究的,因此比ITU超前,并对TIU标准的制定工作产生促进作用。
ETSI的主要合作伙伴:ARIB、T1、TTA和TTA。
主要领域
3rdGenerationMobile
ATM
Aurora-Distributed Speech Recognition
Electronic Signature
GSM
HIPERLAN2
Lawful Interception
Man-Mach Interface
Radio & Telecom Equipment Directive Service Provider Access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13 22:38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