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绿党指的是西欧国家绿党的联合组织。1984年 1月成立。其前身是西欧生态团体协调局。成立欧洲绿党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加强
欧洲共同体各国生态组织的合作,为在1984年6月
欧洲议会第二次直接选举中多得议席,扩大绿色运动的影响。
欧洲各国的绿党,是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要求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为目的的
绿色运动(又叫
生态运动)的基础上形成的。在70年代,除
英国和
联邦德国成立了
绿党外,其他国家的绿色团体大多以“运动”、“行动”、“小组”为名,组织程度较低。进入80年代后,生态保护问题日益引起各国的关注,各个绿色团体开始频繁活动,相互间加强了联系。它们都试图在本国政府和欧洲共同体的决策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这种斗争的需要,促使那些区域性、行业性的绿色团体合并或联合,并提高其组织程度,于是,以“绿色”、“生态”为名的政党日渐增多。它们的理论、主张逐渐为社会所重视,其代表越来越多地进入本国
议会和
欧洲议会。
绿党之所以自命为“绿”,一是因为它主张维护生态平衡,反对核武器和核能,反对
环境污染红党共产党、
社会党及其他左派组织)、“
白党”(指各种公开维护资本主义现行制度的政党)相区别。欧洲绿党认为,世界是一个整体,人类社会从属于自然界,生态平衡具有
伦理意义;
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生产的盲目增长和现实
社会主义国家的“官僚主义”均须批判;应驾驭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应盲目崇拜科学技术的进步性;对传统的价值观、消费观、幸福观等亦应批判,须进一步协调人际关系,发扬基层民主,反对暴力和战争,维护和平。
欧洲绿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讨论。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设3 位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在
欧洲议会中,因绿党代表人数相对较少,一般同其他有关党派的代表一起组成“彩虹集团”。1989年 6月欧洲议会第三次选举后,欧洲绿党的席位由20个增至25个。到1990年欧洲绿党有成员党16个:奥地利绿党、比利时生态党、比利时改变生存环境党、法国生态联盟-生态党、联邦德国绿党、爱尔兰绿色同盟、卢森堡绿党、英国绿党(1973年成立时名生态党,1985年改为现名)、瑞典绿色环境党、瑞士绿党、荷兰绿党、西班牙绿党、意大利绿党、丹麦绿党、芬兰绿色联盟以及葡萄牙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