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裁军会议,全称为“欧洲建立信任与安全措施和裁军会议”。该会议是欧洲安全与合作范畴内的专门会议。
1983年9月9日结束的欧安会马德里续会所签订的《最后文件》规定,应于1984年1月17日在斯德哥尔摩召开欧洲裁军会议,主要目的是要讨论欧洲国家间增加相互信任和安全措施等。参加该会议的国家即是参加欧安会的35个国家。会议原计划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984年至1986年秋,第二阶段则由1986年举行的欧安会维也纳续会来审议第一阶段会议之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再转入第二阶段。截至1986年9月19日,欧洲裁军会议共举行了12轮会议。第1轮会议由土耳其和罗马尼亚分别代表北约和华约提出建议。第2轮会议由苏联代表华约提出建议,要求首先讨论互不使用武力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问题。由于北约和华约在信任措施问题上的立场相距甚远,因而会议虽连续进行11个月(包括第3轮、第4轮会议在内),但丝毫未能取得进展。第5轮和第6轮会议,主要对各方建议及主张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协商,但由于两大军事集团分歧太大,会议仍然没有取得进展。第7轮会议上,中立和不结盟国家提出了两项建议。第8轮会议上,中立和不结盟国家将两大军事集团的建议进行捏合,修正提出了一折衷方案。1986年,欧洲裁军会议又举行了第9轮至第12轮的会议。至1986年9月19日,欧洲裁军会议第一阶段会议结束,会议通过了《最后文件》,报告给1986年11月4日召开的欧安会维也纳第3次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