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律创新》是2008-12-01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程卫东。本书主要讲述了欧盟法律制度对欧洲市场一体化的建立与维护的角度来探讨欧盟市场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内容简介
《欧盟法律创新》从并指出:欧盟的法治是成员国层次的法治与共同体层次的法治的结合,是一个渐次发展的过程,是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统一。
欧盟法律体系的制度设计及其在欧洲一体化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是欧洲一体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欧共体也因此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法治的共同体。
欧盟通过法律(包括立法与司法)途径来规范成员国与欧盟之间权能的划分、以法律来规范成员国与共同体机构及其之间的关系、将国内司法体系纳入到欧盟的司法体系之内从而形成一个整体的司法体系.以及欧洲法院将欧盟的目标确立为共同体必须遵守的一般法律原则,使得共同体的目标法律化,这些都使得欧洲一体化具有独特的法律性与规范性特征。
经过近五十年的建设,法治已成为欧盟的一个重要原则,欧盟已成为一个真正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联盟。
作者简介
程卫东,国际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副研究员,法政研究室主任,中国欧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欧洲法律研究会秘书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法国保罗塞尚艾克斯—马赛第三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2004~2005)。现从事欧盟法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欧盟对外贸易法、欧盟内部市场的法律保障及欧盟宪政,著有《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2002)。主编《中国竞争法立法探要:欧盟对我们的启示》(2006),合译《欧洲宪政》(2004)等,发表中、英文论文和研究报告30余篇。
目录
前言
Ⅰ 法律创新与欧洲市场一体化
一 《罗马条约》与欧洲一体化的法律基础
二 欧共体司法实践与共同体法的创新
三 欧共体法律制度在欧洲一体化中的作用
四欧盟法的未来发展:挑战与展望
Ⅱ 欧洲经济宪法的发展及其对共同市场的规制
一 秩序自由主义与欧洲经济宪法
二 欧洲经济宪法:形成与发展
三 自由竞争与自由流动——欧洲经济宪法对共同市场的规制
四结论
Ⅲ 欧盟共同市场和法律规制框架的构建
一 历史背景
二 单一市场的理念:从自由贸易到经济宪政
三 欧盟共同市场的基本法律框架
四 欧盟规制共同市场方式的演变
五 结论
Ⅳ 市场一体化与社会欧洲
一 社会欧洲的发展
二 《欧盟宪法条约》综述
三 平等和非歧视
四 合作、开放性协调法和社会伙伴
五 社会权利及社会宪章
六 结论
Ⅴ 人权保护与欧洲司法机构的互动
一 两个欧洲法院在人权保护上的相互补充
二 两院判例的分歧和可能的冲突
三 欧盟加入《公约》的必要性和新进展
四 欧盟加入《公约》后两院之间的关系
五 结论:欧洲模式给予其他国际司法机构的启示
Ⅵ 欧盟的金融市场准入与经营制度及其启示
一 欧盟有关银行市场准入与经营的制度
二 欧盟有关证券市场准入与经营的制度
三 欧盟金融市场准人与经营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Ⅶ 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的法律机制
一 欧盟证券法的基本结构
二 欧盟证券法的目标
三 欧盟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Ⅷ 欧盟竞争法执行体制
一 历史——集中型执行体制
二 现状——向分权型执行体制转变
三 欧盟竞争法执行体制的发展对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启示
Ⅸ 欧盟环境法律与政策机制的演变
一 形成期:欧盟环境政策、法律的提出
二 确立期:环境政策一体化的提出
三 深入发展期:可持续发展与欧盟环境决策机制的变化
四 存在的问题与发展趋势
Ⅹ 欧洲一体化与欧盟金融刑事法的发展
一 立法完备、及时、创新、连贯,并充分考虑执行的可能性
二 突出打击洗钱犯罪
三 重视对金融关联犯罪的抗制
四 重视金融犯罪预防的社会参与
五 打击金融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
六 关注金融市场工具和法律的现代化
七 结语
前言
一、我们为什么要研究“欧洲模式”?
对于欧洲人来说,也许不存在着什么“欧洲模式”,因为在欧洲,每个民族都有它独特的文化底蕴和生活方式。它们虽然相互影响,但却各有其宗,源和流都不尽相同。但是在外界人看来,欧洲作为一种“整体文明”,无论是在制造机器、组织农业、管理经济、实施分配、进行决策,还是在保护语言、推广文化、处理国家关系等方面,都有一套特定的标准或规范。在欧洲以外的人们看来,来自不同国度的欧洲人在社会生活的几乎所有事务中,都有神似甚至形似的地方,都有一种超乎常规的默契和协作,都有一个“整体”欧洲的影子。代表这个整体欧洲的不仅仅是有时会凌驾于各成员国之上的欧洲联盟体制,而且还包括那些民族国家之间的各种协调机制与认同方式。
我们是否可以将这个“整体的欧洲”看做是一种独有的“模式”?这个问题是欧洲人自己最先开始讨论的。他们承认他们所创造的欧洲联盟体制既非国家性质,又非超国家性质,而是一种“自成一体的”体制。由于这种“自成一体的”特殊性,欧盟作为一种行为体,它的机制与方式就不可能仅仅表现在技术指标、排放标准之类的领域,而是涉及经济、社会、政治、外交等各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