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丹东,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
重庆人,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毕业于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
人物履历
1987.09--1991.07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91.07--1992.02 广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干部
1992.02--1997.03
广汉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7.03--1999.06 广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副庭长、高坪法庭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其间:1997.09--1998.04挂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庭庭长助理)(1995.10--1997.06西南政法大学民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9.06--2000.06 广汉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助理
2000.06--2001.09 广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1.09--2002.04 中江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党组书记
2002.04--2006.11
中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其间:2002.11--2003.02被四川省委组织部派往美国波士顿大学、明尼苏达大学交流学习)
2006.11--2006.12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6.12--2011.10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1.10--2011.11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1.11--2016.06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6.06--2017.12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员,2016.11三级高级法官
2017.12--2019.12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行政庭庭长、审判员
2019.12--2021.01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员
2021.01--2021.02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党组书记
2021.02--2024.08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24.08-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职务任免
2024年8月27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提名人选欧阳丹东出席会议。
2024年8月29日,宜宾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任命欧阳丹东为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欧阳丹东为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