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晔
欧阳修叔父
欧阳晔,字日华,江西庐陵(今江西吉安永丰沙溪镇)人,生于南唐改元中兴后周显德五年(公元958年),卒于北宋景佑四年(公元1037年)丁丑四月九日,享年七十有九,最后终于家,系欧阳偃三子,欧阳修叔父,修幼亡父,往依之。欧阳晔于宋真宗咸平三年庚子与其兄欧阳观(欧阳修父亲)同举进士甲科,宋大中祥符年间为随州推官,历南雄州判官,随、阆二州推官,江陵府掌书记,知桂阳兰黄永三州事,拜太子中允、太常丞、博士,尚书屯田、都官二员外郎。后其侄欧阳修参知政事,欧阳晔奉恩加赠兵部郎中。
简介
欧阳修四岁丧父,与母亲郑氏相依为命,只得到湖北随州去投奔叔叔欧阳晔。欧阳修在为欧阳晔所作的墓志铭中就写道:“修不幸幼孤,依于叔父而长焉。尝奉太夫人之教曰:‘尔欲识尔父乎?视尔叔父,其状貌起居言笑皆尔父也。’修虽幼,已能知太夫人言为悲,而叔父之为亲也。”可见两叔侄情深,父子之情跃然纸上。
欧阳晔病逝时,欧阳修正遭受第一次贬谪,先是放逐到穷乡僻壤的湖北夷陵(今宜昌)做县令,旋即又改任更加偏僻荒凉的湖北乾德(今老河口)县令,不能为叔父奔丧,欧阳晔的灵柩也只能暂厝随州。直到宋仁宗庆历四年初,欧阳修被朝廷重新启用供职汴梁时,欧阳氏族人才决定将欧阳晔的灵柩下葬应城县高风乡彭乐村。庆历四年三月十日欧阳晔下葬时,欧阳修奉命出使河东路“擘划粮草”,未能亲临叔父的安葬礼仪,便书写了墓志铭《尚书都官员外郎欧阳公墓志铭》。当年八月,欧阳修以龙图阁直学士任河北都转运按察使。挺身为改革派上书申辩的欧阳修面临再遭贬谪的困境,担心龙颜一怒自己葬身新政,于是匆匆到叔父的新坟前祭拜,作下《祭叔父文》。
破案故事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泣涕而服罪
译文: 宋朝人欧阳晔(字日华)掌管鄂州政事时,百姓中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的人,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庭院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的喝的。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大厅上,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地左右看。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什么原因,欧阳晔说:“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部,不是你还是谁?”囚犯完全没有充分的理由和语言来反驳欧阳晔。
家谱世系
欧阳询 (公元557年一641年)
欧阳通 (公元625年—691年)
欧阳幼明 (公元645年—不详)
欧阳昶(生卒年不详)
欧阳琮 (生卒年不详)
欧阳悟(生卒年不详)
欧阳彻 (生卒年不详)
欧阳铉 (生卒年不详)
欧阳邈 (生卒年不详)
欧阳规 (生卒年不详)
欧阳绪 (生卒年不详)
欧阳万 (约公元840年—不详,因其公元874年至879年间任安福令)
欧阳和 (生卒年不详)
欧阳雅 (生卒年不详)
欧阳效 (生卒年不详)
欧阳讬 (生卒年不详)
欧阳郴 (生卒年不详,字可封,仕南唐,为武昌令、吉州军事衙推,官至检校右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性至孝,兄弟相友爱,享年九十有四,葬欧桂里横溪保之燕湖)
欧阳偃 (公元925年-963年,少以文学著称南唐,耻从进士举,乃诣文理院上书,献其所为文十余万言。召试,为南京街院判官。享年三十八,葬吉水之回陂)
欧阳观(公元952年—1010年) 欧阳旦(生卒年不详) 欧阳晔 (公元958年—1037年)
欧阳修(公元1007年—1072年)
欧阳修比欧阳询晚出生450年,两人之间相隔19代,平均每代23.68年;欧阳修比欧阳万晚出生约167年,两人之间相隔8代,平均每代20.88年。那些以不符合人类自然生育规律的言论可以休矣!
参考资料
欧阳晔破案.文言汉语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4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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