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留守
官名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中都(凤阳)留守司置,为留守司长官,掌中都守御防护之事。武职,正二品。嘉靖十八年(1539)于兴都(湖广承天府,治今湖北钟祥市)留守司亦置,设官、职掌同中都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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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9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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