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氏映春
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副主席
武氏映春(越南语:Võ Thị Ánh Xuân),女,1970年1月8日出生于越南安江省静边县泰山乡,1994年12月20日加入越南共产党。长期在家乡工作,担任过越共安江省委书记。2011年,武氏映春当选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是越共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中央委员
人物履历
1992年9月-1996年7月,越南安江省龙川市美泰高中教师;
1996年08月-2001年07月,越南安江省委办公厅综合研究员;
2001年08月-2010年08月,先后担任越南安江省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主席等职;
2005年12月-2010年08月,越共安江省委员会委员;
2010年08月-2010年10月,越南安江省委民运部副部长;
2010年11月-2011年01月,越南安江省省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安江省新州市委书记;
2011年02月-2013年01月,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越南安江省省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安江省新州市委书记;
2013年02月-2013年11月,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越南安江省省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2013年12月-2016年01月,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越南安江省省委副书记、安江省省委书记;
2016年01月-2016年07月,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安江省省委书记;
2016年07月,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安江省省委书记、安江省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团团长;
2021年01月,在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委员;
2021年04月,任越南国家副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中央竞赛奖励委员会第一副主席(期间:2023年1月18日-2023年3月2日,任越南国家代主席);
2024年03月-2024年05月,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副主席、代主席。
2024年05月-,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副主席
担任职务
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兼任越南儿童保护基金会保护委员会主席。
职务任免
2024年3月21日,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发布通知,宣布由国家副主席武氏映春出任国家代主席。
参考资料
武氏映春.越南共产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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