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武汉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1月0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田清泉,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话剧、儿童剧、木偶剧创作;舞台艺术产品销售;艺术普及推广;舞台设备、剧场租赁;舞台设计与制作;承办各类会议、企业年会、及庆典活动;承办展览展示(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件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等。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18日,被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2023年2月,入选拟确认保留武汉市文明单位称号名单。
参考资料
词条初始信息均引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百度百科企业词条极速创建通道.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关于2021—2022年度武汉市文明街道(乡镇)、文明社区(村)、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候选名单的公示 - 武汉文明网
.武汉文明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8 04:20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