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主馆及东北侧走道、空地共1.3万平方米,于1997年10月8日由
湖北省体育局根据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正式移交给市政府。移交面积是整个原武汉体育馆总面积5.6万平方米的1/4,并由市政府给省体委新建体操训练房补偿了100万元。归还的比赛主馆是1956年4月由原中南局投资160万元建成的,建筑面积为14,490平方米。
比赛馆主体为混合结构,比赛厅两面有可容4,000座观众的看台,场内可作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等比赛和表演之用,馆厅周围还建有一体操训练房(1992年失火烧毁)和会议室、运动员、裁判员休息室等。至2000年,主馆以外占地4.28万平方米的原体育馆附属场地仍属
湖北省体育局第三体工大队使用,上有1956年7月—1957年4月投资61万元增建的深水池(有跳台、跳板)、浅水游泳池和
儿童游泳池,建筑面积为32,150平方米,泳池长50米、宽25米,池深处为4.7米,浅处为1.4米,跳水台为5米、10米,跳水板为3米、1米和10条泳道,池边可容2,000座观众,现名为奥林深水池和冠军浅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