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是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66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房屋管理、物业管理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地方标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保障性住房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专项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出租、运营等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三)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秩序。组织编制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房地产市场体系,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督管理以及全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和合同备案登记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房屋面积、房屋租赁等房屋交易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商品住宅、公有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负责房地产中介(估价)等行业的管理。
(四)负责统筹城市更新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全市城市更新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城市更新重大政策。牵头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区(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下同)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评估和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城市体检工作。研究建立城市更新“留改拆”项目库。配合财政部门安排、使用和管理市级城市更新有关专项资金。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统筹协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统筹协调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利用工作。
(五)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统筹协调督办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项目资金。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施工许可、建设监理、竣工验收,以及相关标准和定额的实施等工作。负责统筹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节能减排。统筹指导并组织实施城市道路功能照明设施建设、维护工作。
(六)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组织或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引起的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房屋的安全鉴定、危房治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市危险房屋管理及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开展全市白蚁防治工作。
(八)负责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编制全市综合管廊建设等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管线同步建设、集约建设。协调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房屋征收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报批。承担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和物业承接查验等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推动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及成果推广应用。
(十二)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方面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共享开放等工作。
(十三)负责房产档案、工程建设档案,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四)按规定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法制建设及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工作、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重要文稿。
(二)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组织和参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领域重要政策文件、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起草。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核和监督检查。负责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处(工程建设秩序管理处)。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依法负责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预(销)售许可,以及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等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相关建设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定额及计价依据的实施。
(四)计划财务处。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入账工作,组织编制部门年度预算和决算。指导监督直(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集中监督管理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负责市级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负责全局内部审计工作。统筹指导全局政府采购工作。
(五)前期策划和规划管理处。组织编制全市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全市城市更新重大问题,拟订城市更新重大政策以及有关标准、技术规定。统筹协调城市体检工作。研究建立城市更新“留改拆”项目库。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前期工作,统筹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廊等工程项目相关施工技术管理。
(六)城市更新管理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牵头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区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评估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城市更新的评估管理工作。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组织编制全市房屋征收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报批。指导、管理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统筹协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利用工作。
(七)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督办市级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重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管线同步建设、集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落实市政基础设施节能减排。指导、协调中心城区区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
(八)市政设施运维监管处。负责统筹城市更新项目运营管理。负责统筹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以及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指导并组织实施城市道路功能照明设施建设、维护工作。
(九)住房保障管理处(人才保障处)。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专项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体系,指导推进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出租、运营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人才安居保障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市属及中央在汉、省属单位的公有住房出售、房改房调整、集资建房资格审查和房改政策执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房地产开发管理处。负责拟订全市房地产调控和开发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全市房地产开发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和监测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综合统计。
(十一)房产交易管理处。负责拟订全市房产交易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楼盘表和面积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历史遗留私房落实政策有关工作。
(十二)房屋租赁管理处。负责拟订全市房屋租赁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全市住房租赁市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租赁市场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租赁合同备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房屋租赁市场监测分析及统计。
(十三)物业管理处。负责拟订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考评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处。组织制定地方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实施相关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抗震设防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引起的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工作。
(十五)房屋安全管理处。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危房治理。负责拟订直管公房管理相关政策,指导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房改审批、经租和维修工作。负责指导开展白蚁防治工作。
(十六)改革发展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管理等领域的改革发展和科技进步工作。指导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统筹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十七)信息技术和数据管理处。负责组织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方面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等工作。负责房产档案、工程建设档案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的管理利用工作。
(十八)信访处。负责接待受理信访投诉。负责指导督促全局信访投诉处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承担综治维稳相关工作。
(十九)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局机关及直(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统战、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张灼
局长:蔡松
副局长(正局级)、党组成员:李瑛
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喻卫东
副局长、党组成员:张湖林
二级巡视员、党组成员:林晖
副局长、党组成员:谢平
二级巡视员:陈新政
市管干部、一级调研员:周健
市管干部、一级调研员:徐建平
直属单位
武汉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1.主要职责:
承担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与管理的工作导则、技术标准及相关政策研究工作;
参与市管城市更新项目前期审批事项报批及组织实施工作;
协助开展城市体检,做好城市基础设施排查、综合评估等工作;
完成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科室:办公室、前期规划科、技术标准科、项目推进一科、项目推进二科、综合业务科
3.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6号武汉建管大楼
武汉市房屋征收和名城保护中心
1.单位名称:武汉市房屋征收和名城保护中心
2.职能职责:
武汉市房屋征收和名城保护中心为公益一类正处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保障。
主要职责:
1.参与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实施计划;
2.承担市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
3.承担市管历史风貌街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4.协助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3.内设科室:
综合办公室、房屋征收一科、房屋征收二科、项目建设科、名城保护科。
4.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6号武汉建管大楼
武汉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
1.单位名称:武汉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
2.职能职责:
武汉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正处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保障。
主要职责:参与编制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地下管线建设专项规划,拟订年度安排并协助组织实施;承担市级财政直接投资(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预决算、投资控制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组织开展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相关工作。
3.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科、技术科、前期规划科、建设管理一科、建设管理二科
4.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106号武汉勘察设计大厦
武汉市市政设施运营维护事务中心
1.单位名称:武汉市市政设施运营维护事务中心
2.职能职责:
武汉市市政设施运营维护事务中心为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所属公益一类正处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保障。
主要职责: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市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维护期使用、管理、维护的跟踪管理,开展绩效评价技术性工作并提出评估意见;协助推进管线入廊并具体承担对市管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情况的检查、审查、监测等工作;承担城市更新有关市管项目资产运营监管的事务性工作。
3.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市政设施一科、市政设施二科、运营审查科
4.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6号武汉建管大楼
武汉市市政工程招标设计造价服务中心
1.单位名称:武汉市市政工程招标设计造价服务中心
2.职能职责:
武汉市市政工程招标设计造价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正处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保障。
主要职能职责:
(一)协助做好市管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等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作;
(二)承担市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抗震设计审查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三)协助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以及相关计价依据编制完善并指导实施等工作;
(四)测算发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指标指数,调解造价纠纷;
(五)承担政府投资的市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技术工作并提出评审意见;
(六)承担市政工程招投标有关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
3.内设科室:中心内设六科一室,分别是办公室、标准定额科、造价信息科、决算评审科、设计消防审验科、招标监督科和综合科。
4.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6号武汉建管大楼
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1.单位名称: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2.职能职责:
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为公益一类正处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保障。
主要职责:承担市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备案技术审核等工作;协助做好相关投诉调查处理工作,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
3.内设科室:
办公室、质监一科、质监二科、机电质监科、安监一科、安监二科、执法监察科、综合管理科、技术科、监管信息科。
4.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6号武汉建管大楼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事务中心
1.单位名称: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事务中心
2.职能职责: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正处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
1.参与房屋租赁市场、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研究和专项规划拟订及实施;
2.承担市级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配租配售等工作,指导各区做好保障资格准入及动态调整、租赁补贴核发、后期管理等工作;
3.协助做好全市房屋租赁平台管理、登记备案及租赁资金监管、价格信息收集、指导价格发布等工作。
3.内设科室:综合办公室、住房保障一科、住房保障二科、房屋租赁一科、房屋租赁二科、信息科
4.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66号房地产交易大厦
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
1.单位名称: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
2.职能职责: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正处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
1.受市局委托,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2.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工作;
3.承担指导监督各区房管部门对辖区内房地产市场的巡查与查处工作;
4.承担全市房地产执法平台建设、市场舆情监控处置和各类信访投诉处理工作;
5.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的信用管理;
6.承担全市商品房预(现)售方案备案初审工作;
7.承担全市商品房销售动态的监管工作;
8.承担市区职责范围内的其他行政处罚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内设科室:综合办公室、执法检查科、法制监督科、市场监测科
4.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66号房地产交易大厦
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
1.单位名称: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
2.职能职责:
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为公益一类正处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1.承担新建房屋楼盘表的建设管理工作、在建工程抵押备案工作及入驻市民之家房产交易窗口管理工作;2.承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具体实施工作;3.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异动管理的具体实施;4.协助市局指导各区房屋交易部门开展购房资格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5.承担房屋交易培训指导及房屋交易政策标准的研究工作。
3.内设科室:综合办公室,交易监管科,政研指导科,资金监管科
4.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66号房地产交易大厦
武汉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武汉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1.单位名称:武汉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武汉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职能职责:
武汉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武汉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正处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
(1)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物业管理检查、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和协调处理以及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
(2)负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政策业务指导和培训;
(3)负责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指导,物业管理教育培训、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全市物业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4)负责住房维修资金的归集、核算和使用管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内设科室: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科、业主事务指导科、老旧物业管理科、维修资金归集科、维修资金使用科
4.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66号房地产交易大厦
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武汉市白蚁防治管理办公室、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研究中心)
1.单位名称: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武汉市白蚁防治管理办公室、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研究中心)
2.职能职责:
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武汉市白蚁防治管理办公室、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研究中心)为公益二类正处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主要职责:为全市房屋安全、白蚁防治、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承担全市新建房屋、优秀历史建筑的白蚁预防、复查返治、蚁害普查等服务工作;参与重大房屋安全事故调查及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工作;承担优秀历史建筑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参与优秀历史建筑修缮方案评审,并对施工过程实施跟踪。
3.内设科室: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科技信息科、房屋安全监管科、优保建筑管理科、白蚁防治管理科、白蚁灾害监控科。
4.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66号房地产交易大厦
武汉市房产测绘中心
1.单位名称:武汉市房产测绘中心
2.职能职责:
市房产测绘中心为公益二类正处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一是承担全市房屋分幅、分丘、物业区域平面图的测绘工作;二是承担房产测绘(初始、变更)业务,为登记机构提供房产测绘成果;三是承担全市房产基础测绘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四是承担全市房产面积纠纷技术鉴定工作。
3.内设科室:中心内设8个科室:综合办公室、技术质量面积鉴定科、计财和档案科、分丘和物业测绘科、工程和信息测绘科、房产测绘一科、房产测绘二科、房产测绘三科。
4.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66号房地产交易大厦
武汉市房产和工程建设智能发展中心
1.单位名称:武汉市房产和工程建设智能发展中心
2.职能职责:
武汉市房产和工程建设智能发展中心为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所属公益一类正处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保障。主要职责为:协助开展数字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承担住房保障、房地产、市政建设、城市更新等方面数据研究、分析和利用,辅助行业管理和决策;承担行业数据信息资源公共服务等工作。
3.内设科室:综合办公室、数据管理科、智能应用科、系统运维科、网络管理科、信息技术科
4.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66号房地产交易大厦
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1.单位名称: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职能职责:
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为公益一类正处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保障。
主要职责:负责房产档案、城建档案(除新城区外)以及消防验收备案档案的收集、管理、开放利用和社会服务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的事务性工作;推进数字档案建设;负责指导相应档案业务工作。
3.内设科室:办公室、房建工程科、市政工程科、房产业务科、档案管理科、综合技术科、编研声像科
4.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181号
武汉市建设学校
1.单位名称:武汉市建设学校
2.职能职责:
武汉市建设学校为公益二类正处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中等职业教育。
积极开展行业岗位培训、技能鉴定和继续教育工作。
(三)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做好学生减免学费和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促进教育公平。
(四)协助制订武汉市中职学校办学年度质量报告和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职(执)业资格培训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组织行业关键岗位职(执)业资格培训;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组织新法规、新规范、新技术、新标准培训,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培训以及新型墙体材料、装配式建筑的推广使用培训。
(六)协助开展住更系统党员、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培训。
(七)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试定级专业培训。
(八)提供中专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培训等相关社会服务。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内设科室: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督导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保卫科、总务科、教务科、学生科、招生就业办公室、培训中心、考试中心、信息中心、基础教研室、专业教研室
4.办公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知音东路1号
获得荣誉
2023年2月,入选拟确认保留武汉市文明单位称号名单。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66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5-02-25 00:0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