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武汉市人民政府正局级工作部门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武汉市人民政府正局级工作部门,于2019年1月9日正式组建,2019年2月28日在江岸区洞庭街127号妇联大楼挂牌,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5个内设机构,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是武汉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起草机关事务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研究指导机关事务改革与发展。
(三)推进市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市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制定市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市级综合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各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制定市级公共机构的节能规划、能源消耗定额和节能目标,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市级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服务保障。
(八)负责武汉会议中心的会务管理和政务会议保障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政务活动的车辆保障服务工作。
(九)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档案、财务、财产物资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综治、政务督查、政务公开、精准扶贫、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局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对外接待服务等工作;负责会议中心及车队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有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组织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研究,拟订机关事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和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和各区机关事务工作,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共性问题;开展机关事务相关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市级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房地产管理处。负责市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维修审批、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管理;负责市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公务用车管理处。负责市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编、购置、配备和更新报废处置审批等相关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和市级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管理;负责市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活动的公务用车应急保障。
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老干、考勤、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人员编制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党组织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党组织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事业单位及其它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李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喻长兴
获得荣誉
2023年2月,拟确认保留“武汉市文明单位称号”。
参考资料
官网.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官网2.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1 21:3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