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九届运动会由
洪山区政府、
武汉市体育局承办,共有青少年类、社会协会类、职工类、农民类、残疾人类、公安类、少数民族类等7大类别50个项目。
大会信息
2013年10月19日上午,武汉市第九届运动会在洪山区文体中心(武汉理工大学体育馆)开幕,世锦赛游泳冠军
赵菁、首位登顶珠峰的在校大学生陈晨等9位火炬手共同点燃了会场中心的电子火炬。
武汉市第九届运动会由
洪山区政府、
武汉市体育局承办,共有青少年类、社会协会类、职工类、农民类、残疾人类、公安类、少数民族类等7大类别50个项目,参加人员来自全市13个行政区、2个开发区。
市运会的重头戏青少年类比赛共设竞赛项目16项,即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击、体操、
摔跤、举重、跆拳道、武术、
健美操和棋类(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其参赛主体为各个行政区。
社会协会类的体育竞赛项目,涉及篮球、
沙滩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网球、武术、健美操、
门球、中国象棋、围棋和信鸽等13个项目。市总工会、农业局、残联、公安局、民宗委等按行业特点举办市运会的群众性体育竞赛,即:职工类(3项),农民类(4项),残疾人类(6项),公安干警类(2项),少数民族类(6项)。
青少年类、协会类、职工类、农民类、残疾人类、公安类、少数民族类等7大类共50个项目的部分赛事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已经在开幕式前举行。开幕式后,10月20日—26日期间,在近千名裁判员的执裁下,举办青少年类的乒乓球、游泳、田径、跆拳道、棋类、
健美操等六大赛事和部分成年组的赛事。
2013年10月29日,武汉市第九届运动会在
洪山区文体中心举办市九运会闭幕式。
大会历史
武汉市运动会始于1950年5月的人民体育运动大会,当时竞赛项目仅田径、足球、排球、国术及团体操5项,参赛运动员有1.8万人。在1959年举行第二届后中断,到1987年重新恢复,并逐渐演变成4年一个周期、设有近20个竞赛项目的全市性
综合运动会。截止2013年10月,武汉市共举办了九届市运会。
场馆信息
九运会主场馆——洪山文体中心(武汉理工大学体育中心)建设,采用“政府与学校结合”的模式,在全省尚属首次。主场馆由建筑面积15192㎡、总座席12414席的体育场;建筑面积18248㎡、总座席5522席的体育馆;以及建筑面积13638㎡、总座席656席的恒温游泳馆三部分构成。
洪山文体中心建设,由
武汉理工大学提供200亩建设用地,武汉市、
洪山区市区两级政府,将湖北省畜禽育种中心210亩土地“招拍挂”产生的
土地收益金,按照据实结算的原则用于该中心建设。该场馆由洪山区政府与武汉理工大学共建、共用、共管。武汉农业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总冠名协办单位,也参与了本届运动会的赞助。
“一场两馆”建设于2012年3月1日开工,在2013年10月竣工通过验收。该场馆总量近47000㎡,总投资2.52亿元,是武汉市区属场馆中最大的体育场馆。根据所处地理位置,该场馆可服务周边50万居民的文体生活。
征集启事
为贯彻落实党的“
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弘扬奥林匹克
体育精神,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
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促进我市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加速体育后备人才的发现和培养,不断提高我市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由
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
洪山区人民政府承办的“武汉市第九届运动会(简称市九运会)”将于2013年10月在洪山区隆重举行。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武汉市第九届运动会”会徽、会歌。有关事宜如下:
创作要求
(一)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充分展示现代体育精神,弘扬“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体现武汉市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宣传和谐武汉形象,彰显武汉城市精神,激发市民热爱武汉、建设武汉的热情,实现体育与文化、历史与现实、武汉与全国的融合与对话。
(二)反映武汉城市特点和承办区地域风采。
(三)会徽作品要求形式新颖,线条流畅,简练明快;会歌作品提倡雅俗共赏,风格多样化,形式、体裁不限,群众易传唱。
(四)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与其他作品雷同。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均可参加。
投稿要求
(一)应征的作品应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
(二)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三)投稿人须填写基本情况表(可在相关链接下载)。
(四)本次征集活动可实物投稿,亦可网上投稿。
(五)会徽应征者需提供送赛作品七寸照片一张和相关电子文档,并附作品创作主题说明。
(六)会歌应征者限报作品1件(可一人作词作曲),用A4纸打印或工整抄写,曲谱一律采用简谱记谱法(可用各种打谱软件制谱,均以图片文件投稿),并附录音小样(
MP3格式)。
(七)所有应征作品均需注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评选办法
(一)由武汉市第九届运动会执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于2013年元月中旬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
(二)会徽产生入围作品10幅,其中1幅将被评选为本届运动会会徽,获得奖金8000元。
其他入围作品均获得奖金2000元、颁发奖证,并收录入《武汉市第九届城市运动会纪念册》。
(三)会歌产生入围作品10首,其中1首将被评选为本届运动会会歌,获得奖金8000元。
其他词、曲入围作品均获得奖金2000元、颁发奖证,并收录入《武汉市第九届城市运动会纪念册》。
特别声明
(一)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二)投稿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概不退还。
(三)作品一经入围,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武汉市第九届运动会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组委会指定的
署名权,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获奖名单将在媒体或组委会官方网站上公布。获奖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四)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声明。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于武汉市第九届运动会执行委员会。
收件时间、地址
(一)会徽投稿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
(二)会歌采取词、曲分开征集的形式
(1)歌词投稿时间:信息公布当日至2012年11月15日,经过评审,产生入围作品10首,并在
洪山区文化馆网站上公布结果(即日,歌曲征集开始)。
(2)歌曲截稿时间:2012年12月25日。实物截稿时间以投稿人当地
邮戳为准。
(三)收件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48号九重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