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组织推进全区食品安全规划等。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
(二)组织推进全区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制定全区重大整治方案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机制并监督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依法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和专项治理工作,办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案件;查处传销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政务窗口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指导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七)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根据授权委托监督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监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公布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和有关重大信息;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九)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街乡、区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依法承担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开展有关反垄断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按规定查处假冒伪劣行为。
(十一)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指导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产(商)品质量管理范围内的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以及上级分转、交办的案件线索的受理、处理、督办、反馈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做好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和保护工作,促进我区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
(十三)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四)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区级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十六)负责全区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质量工作的发展规划,实施质量兴区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指导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管理质量认证工作;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十七)负责全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含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实施辖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和纤维质量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负责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及应急处置。
(十八)负责全区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负责工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及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统一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证国家计量制度的统一;在市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范围内组织和管理计量检定;实施计量器具管理和计量监督;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调解计量纠纷;监督和指导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节能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监督抽查及应急管理。
(二十一)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有关执法打假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负责办理有关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二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局长:冯涛
所获荣誉
2020年9月,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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