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民政局是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落实优抚政策及退役军人等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作等。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区民政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照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和办法,参与起草全区有关民政事业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
(三)负责落实优抚政策及退役军人等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作,承办报批烈士的审核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区烈士纪念建筑的保护管理。
(四)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落实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安置政策,组织协调安置计划的实施,指导全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六)拟订救灾工作措施和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公办福利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措施和标准,健全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八)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措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推进村(居)民自治,引导各方参与社区共治,推进社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改革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十)负责全区各街乡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负责我区与毗邻地区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及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二)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孤寡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和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殡葬法规;负责公用墓地的管理,倡导移风易俗。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民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拟订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六)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受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区军休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七)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老年权益保障法;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制定全区老龄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及综合管理。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财务审计、工会职责。负责机关党建、发文办会、人事档案、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安全保密、各类考核评比、民政统计及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工会等工作。
二、社会保障科
承担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职责。负责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服务机构管理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科
承担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及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职责。负责慈善事业发展、社会捐助、儿童福利及收养工作,指导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公用墓地管理等工作。
四、老龄工作科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等职责,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
领导分工
陈鹏飞(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黄 珍(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负责慈善会、残疾人补贴、适老化改造,协管信访维稳和特困人员救助工作。
联系和指导前川街民政工作。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田玉梅(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社会事务、慈善、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儿童福利救助、孤儿养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婚姻登记、公墓管理、殡葬改革、前川殡仪馆及长岭殡仪馆建设运营监管等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科、社会保障科、殡葬管理所、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低保中心。
对市局衔接:社会事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救助处。
联系和指导前川、姚集、蔡店、长岭、木兰乡、木兰山民政工作。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 玲(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老干、财务、审计、机关事务、宣传教育、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综治档案,工、青、妇,信访、扶贫工作,负责福利院、民办养老机构、村(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养老改革、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以及老龄福利及养老服务等工作。
分管综合科(党群办、财务室、信访室)、老龄工作科、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中心)。
对市局衔接: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养老服务处、老龄工作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联系和指导盘龙城、横店街、天河、蔡榨、王家河街民政工作。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
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百秀街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