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筹建于1980年9月13日,1982年5月正式办案,2012年7月正式移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管理。在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独立行使审判权。法院审判办公楼位于武昌区杨园街建新路。全院有人员43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7.7%,其中硕士12人,占总人数的27.9%。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发生在铁路局站车内的各类刑事案件,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及执行案件。
法院简介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筹建于1980年9月13日,1982年5月正式办案,从1980年到1983年隶属于武汉铁路局管理,1983年到2006年属于郑州铁路局管理,从2006年6月再次回归武汉铁路局管理,2012年7月正式移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管理。在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独立行使审判权。法院审判办公楼位于武昌区杨园街建新路,全院有人员43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7.7%,其中硕士12人,占总人数的27.9%,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机构设置
武铁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十个部门。
法院建设
近年来,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个永恒的主题,以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优秀法官”为载体,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司法能力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法院的各项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2006年被湖北省高院评为全省先进法院。 刑事审判工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统一,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铁路运输安全生产。2009年至2011年,连续三年被上级法院荣记三等功。民事审判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依法妥善审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加大案件调处力度,切实保障群众权益,服务民生。2006年被湖北省高院评为调解先进单位,2012年被武铁中院荣记三等功。执行工作牢牢把握“讲法律、维稳定、保民生”的工作要求,把维护社会稳定和关注民生作为和谐执法的落脚点,完善执行机制,规范执行行为,破解执行难题,积极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所获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先进法院一次,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评为调解先进单位。个人荣记全省优秀法官1人次,荣立二等功3人次,个人三等功8人次,集体三等功8个次。
地理位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4 16:18
目录
概述
法院简介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