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4月1日,前身为湖北省广济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武穴市城东新区。全院现有在编人员136人,主要负责审理武穴市内的刑事、民事一审案件,武穴市、蕲春和黄梅县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以及各类案件的执行。
院情简介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4月1日,前身是湖北省广济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武穴市城东新区。全院现有在编人员136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65.4%,每年办理各类案件约6000件,是湖北省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司法公开试点法院。
机构设置
武穴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含执行一科、执行二科、执行三科、执行四科)、计生庭、司法警察大队,武穴、梅川、花桥、大金、四望、龙坪6个人民法庭,以及工会、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共计21个部门。
法院建设
所获荣誉
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省高院评为“最佳人民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等光荣称号,记集体二等功三次;石佛寺、四望等人民法庭多次被湖北省高级人民院授予“先进(模范)法庭”称号,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13次。3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其中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人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法官”,120余人被省高院、中院记功。建院以来,武穴市人民法院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注重打击和预防犯罪,积极化解民事纠纷,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省高院评为“最佳人民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等光荣称号,记集体二等功三次;石佛寺、四望等人民法庭多次被湖北省高级人民院授予“先进(模范)法庭”称号,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13次。3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其中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人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法官”,120余人被省高院、中院记功。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