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裁判法庭
中国香港的特别法庭
死因裁判法庭(简称死因庭),是香港的一个特别法庭,源于英国的同等机构,由死因裁判官主持,由陪审团商议对案件的裁决。
裁判结果
死因庭的裁判结果,可以是:
1、死于自然 (天灾,地震,以及生命的自然老死,非职业病死亡)
2、工业/职业病 (这个疾病跟工作单位,以及工作的职业密切相关)
3、依赖药物/非依赖赖性滥用药物 (药物导致死亡,前者表现为对药物的依赖和经常服用药物,后者表现为对药物的非依赖和滥用)
4、出生时欠缺照顾 (婴儿,监护人或者照顾人可以被判疏忽照顾儿童罪)
5、自杀 (死者有自杀倾向和自杀的行为)
6、企图堕胎/自我引发的人工流产堕胎
7、意外(没有杀人的动机和企图杀人的行为,比如交通意外,煤矿倒塌)
8、自我疏忽 (意外是由死者造成,死者没有自杀动机和行为)
9、合法杀人(自卫杀人)
10、非法杀人 (谋杀,误杀)
11、胎儿死亡
12、死因不明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7 22:03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