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十九”是出自《
淮南子·人间训》中的《塞翁失马》中的语句。
出自
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上册30课寓言四则。
解释
十分之九,指大多数,是一个泛指,十有八九都战死了,这是在本文的意思。
全文
近塞上之人有善术者,马无故亡而入胡。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数月,其马将胡骏马而归。
人皆贺之,其父曰:“此何遽不能为祸乎?”家富良马,其子好骑,堕而折其髀。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一年,胡人大入塞,丁壮者引弦而战。近塞之人,死者十九。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
翻译
靠近长城一带的百姓中,有一个精通术数的人,他的马无缘无故跑到了胡人的领地上。人们都来安慰他。这个人却说:“这怎么就不是好事呢?”过了几个月,他的马带领着胡人的骏马回来了。人们都来祝贺他。这个人却说:“这怎么就不是坏事呢?”
他家中有许多好马,他的儿子喜欢骑马,有一次骑马的时候从马上掉下来摔折了大腿骨。人们都来安慰他。这个人说:“这怎么就不是好事呢?”过了一年,胡人大举入侵长城一带,壮年男子都拿起武器上了战场。靠近长城一带的壮年男子十有八九都战死了。唯独他的儿子因为瘸腿的缘故,没有被征去打仗,父子俩得以保全。
数词用法
这里涉及到古文中的数词的问题:
文言文和现代文中数词用法的不同在于:大多数文言文有数词而无量词,数词直接用在名词或动词前面,而现代文则数词、量词同用。如:
一狼得骨止。(《狼》)
齐人三鼓。(《曹刿论战》)
文言文中的数词可放在名词后面,而现代文的数词则放在名词的前面。如:
尝贻余核舟一。(《核舟记》)
吏二缚一人诣王。(《晏子故事两篇》)
初中文言文中数词表示法:
(一)基数表示法。
1、一般性基数词,与现代文用法相似。如:
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出师表》)
马之千里者。(《马说》)
2、整数与零数之间往往加上“有”(意为“又”)字,将二数连接起来。如:
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出师表》)
3、基数中的数词“十”、“百”、“千”、“万”前的“一”字通常省略。如:
其间千二百里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三峡》)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小石潭记》)
(二)分数表示法。古汉语里,分数除了和现代汉语一样在母数和子数之间用“分”和“之”表示以外,还有一种主要的表示法:母数(位数)——子数。如:
而戍死者固十六七。(《陈涉世家》)
(三)约数表示法。约数是表示与实际数接近的数目,文言文中表示约数的方法有下列几种:
1、用“十”、“百”、“千”等整数来表示约数。如: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木兰诗》)
俄而百千人大呼。(《口技》)
2、用两个邻近的数表示。如:
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伤仲永》)
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醉翁亭记》)
3、在基数词前加“且”、“将”、“约”、“盖”等表示。如:
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桃花源记》)
舟首尾长约八分有奇,高可二黍许。(《核舟记》)
4、在基数词后加“所”、“许”、“余”等表示。如
潭中鱼可百许头。(《小石潭记》)
骑千余,卒数万人。(《陈涉世家》)
(四)倍数表示法。文言文中倍数的表示法与现代汉语差不多,一般在基数词后加“倍”字,也有单用数词表示的;如果是一倍则省略“一”字而单用“倍”字表示。如:
今吾以十倍之地,请广于君。(《唐睢不辱使命》)
(五)序数表示法。文言文中序数表示法大致有两种:一种如现代文一样,在基数词前加“第;另一种不加“第”直接用数词表示。如:
一日而色变,二日而香变,三日而味变,四、五日外,色香味尽去矣。(《荔枝图序》)
(六)虚数表示法。虚数,不是指实际数目,只表示次数、数目之多或少,一般带有夸张的意味。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1、用数词“一”表示“少”的意思。如:
曾不能毁山之一毛。(《愚公移山》)
2、用“三”、“九”、“十二”及其倍数作虚数,一般表示“多”之意。如:
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公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