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元,1944年生,江苏泰兴人。1995年至2005年,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2005年退休后出任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2008年8月对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私藏弹药一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殷国元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陈伟同时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4年间,被告人殷国元利用担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土地利用、拆迁许可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于2002年至2006年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陈伟多次索取、收受请托人贿赂的现金、股权及向请托人购买低价房,受贿数额达人民币3555万余元,其中陈伟参与受贿数额862万余元。截至案发,殷国元尚有价值人民币397万余元和47852美元的财产,未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2年间,殷国元还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接受他人请托,滥用职权违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657万余元;此外,殷国元还将其在部队服役时获取的52发军用子弹藏匿于家中。案发后,殷国元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据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私藏弹药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殷国元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伟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扣押在案的财物及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2008年4月23日上午,上海土地巨贪殷国元开庭审理结束,当日法庭未宣判此案。
22日开庭的该案已多次推迟,其原定开庭时间在2008年2月。殷国元被诉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以及私藏弹药罪四项罪名。殷国元是前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
记者获悉,殷国元被诉滥用职权罪的事实是:涉嫌违规审批宝山两地块,零地价转让致使国家损失460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而受益方正是陈良宇弟弟陈良军。在上月开庭审判的陈良宇案件中,陈良宇被指控“玩忽职守罪”,所控事实即此。目前陈良军也已被捕。
殷国元案是上海社保系列案的一环。在上海社保案中,社保和土地是两条被查的主线。在殷国元落马之前,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利用处原处长朱文锦已获刑15年。朱文锦为陈良宇小舅子,而殷国元落马,也与陈案直接相关。
殷国元发迹史
殷国元前半生和土地没有半点关联。
殷曾为南京军区的干部,1989年至1994年供职南京军区后勤部门,1994年转业至上海市土地局任副局长。
殷国元的妻子陈伟,是殷在南京军区的同事,供职于南京军区干休所。记者获得的相关材料显示,殷国元受贿与其妻子有密切的关系。
2007年3月21日,殷妻陈伟因受贿被立案,次日被监视居住,4月25日被逮捕。4月20日,殷国元受贿被立案,4月26日被逮捕。此次,陈伟亦因受贿罪被检查机关提起公诉。
2002年以后,随着上海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殷国元也逐渐成为上海炙手可热的人物。他的堕落轨迹也是从2002年开始。
检察机关指控殷国元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以及私藏弹药罪四项罪名。
据悉,殷被指控受贿3671万元。这其中,3200万元都来自同一人——江信惠。记者获悉,江信惠原先是上海市房地局干部,约3年前辞职下海,自己做房地产生意。
江信惠曾在上海市房地局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任职。建设用地事务中心负责对各征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一项重要的职权是征收土地补偿费,其间上下其手的空间极大。
在庭审中,控方指控殷国元从江信惠处收取巨额贿赂。而辩方则称,殷国元和江信惠是合伙从事房地产生意,只是由于殷的副局长身份,不便公开,但殷国元在公司的业务决策、日常管理等方面均有参与。
起诉书指控,2003年9月,殷国元利用职权,帮助惠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获得嘉定区黄渡镇曹安公路南侧、嘉松公路西侧的B1/B2两地块,面积共520亩。
2003年下半年,殷国元又在帮上海金农置业拿下海湾路新城区B15地块(面积141.43亩土地)时,给予审批上的便利。
控方认为,为此江信惠分多次向殷国元行贿共计人民币1813.447万元,价值15.97万元的小轿车一辆,以及价值1000万元的惠格公司股份。
而辩方则认为,惠格公司实质上为江殷二人共同所有,殷国元所获利益本质上并非受贿,而是分享公司的盈利。
事实上,不管是受贿还是盈利,殷国元插手房地产公司具体经营,从任何角度看均有重大不合规之处。而若无殷国元插手,惠格公司亦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拿下大幅地块。
工商资料显示,惠格置业的注册资金只有1000万,分别由四家公司出资:嘉房置业出资100万;金沪房产出资400万;上海盈嘉房产出资400万;上海园顺物贸出资100万。
惠格置业位于嘉定区绿地私营经济发展中心,注册时间为2003年9月,就在注册的当月就拿下了嘉定520亩的土地。
此外,殷国元还被控接受江信惠赠送的价值451.4986万元的宝山绿洲花园房产7套。
殷国元除受贿罪外,还被指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起诉书称,殷国元拥有的财产及支出共计价值人民币4952万余元,以及美元4万余元,其中,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价值3671万余元,合法收入和来源明确的所得467万余元,尚有价值人民币812万余元和美元4万余元未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零地价让利
殷的另外一项罪名是滥用职权罪。起诉书指控,2002年9月,殷国元违规审批宝山高境镇苋果宅地块,致使这一不合规项目被列入旧区改造项目,该地块面积101.3亩,此举使得国家蒙受土地出让金损失1215万元。
起诉书还指控,2002年12月,殷国元再度滥用职权,将上海宝山不符合旧区改造条件的高境梁印地块列入旧区改造项目,共计86.93亩土地。由此,国家再度损失3441万元的土地出让金。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地块违规批准的受益人,正是陈良宇的弟弟陈良军。此后,陈良军将600亩地使用权转手倒卖,非法获利1.18亿元。
在本案中,殷国元正是以“零地价”转让的方式,将上亿利润违规输送给陈良军。该手法在上海并非第一次使用——周正毅在“东八块”事件中,正是采用了零地价转让的方式。早年,周正毅和陈良军曾一起在黄河路经营餐馆生意,后携手进入房地产领域。
“零地价出让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只需承担拆迁的成本,而无须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拿到土地。”据房地局相关人士介绍,因此,开发商为了不缴土地出让金,往往想办法挤进旧区改造项目。
但旧区改造项目有明确的标准。“旧区改造区域选择的标准是由上海市建委牵头出台,再由各区政府根据区域发展规划,确定旧区改造范围,再集中上报。”这位房地局人士透露。
据由上海市建委等2001年2月《关于鼓励动迁居民回搬推进新一轮旧区改造的试行办法》要求,新一轮旧区改造要坚持拆、改、留并举的方法。拆除改造的重点是中心城区旧式里弄房屋建筑面积超过70%的区域,特别是房屋结构和居住环境差的二级旧里以下地区。
陈良军在宝山区拿到的这块地,位于高镜镇。高镜镇则是宝山区最南部的镇,也是距离市区最近的一个镇。该镇东有逸仙路高架和明珠三号线延伸线经过;西有共和新路高架和地铁一号线延伸线,地理位置优越。而宝山区是上海东北边新兴起的一个城区,以大型聚居区域为主,目前已有三条轨道交通与市区相连。
但该地块明显不是中心城区,记者实地看到,该地块周边基本都是上世纪90年代后新建的商品房,几乎没有旧式里弄。
记者采访得知,梁印地块后被上海市境逸房产开发为三花现代城项目。公开资料显示,三花现代城项目共分三期进行规划建设,开发经营面积约40万平方米。该项目自2005年销售以来,已完成销售住宅1564套,销售金额达1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