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试卷是历代封建王朝科举考试最高规格——殿试的考试卷。殿试为皇帝在殿廷之上亲自主持考试,始于唐时
武则天,至北宋初年成为定制。在清代,科举考试分为由各省学政主持的童试,中者为生员,俗称“秀才”;钦派考官于各省会主持的乡试,中者为“举人”;礼部主持的全国性的会试,中者为“贡士”;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中者为“进士”。进士分为三甲,一甲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二三甲各若干名,即人们所说的“金榜题名时”。
基本信息
殿试考试名义上皇帝是主考官,故此评阅试卷的官员称为读卷官,另有提调、监试、受卷、收掌、弥封、印卷、巡绰、供给、写榜各官,分别负责殿试的各项工作。
殿试时间,每三年一次,于会试后举行,清初于二月会试,三月发榜,四月初殿试。雍正五年(1727年)、乾隆二年(1737年),均因闰月,改在三月会试,四月发榜,五月初殿试。乾隆十年(1745年)上谕:“今三月会试已著为定例……著自今科为始,于四月二十六日殿试,五月初一日传胪。”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又进一步更定为四月二十一日殿试,二十五日传胪(指殿试之后宣旨唱名和出榜的盛大仪式)。遂成定制,此后偶有变动。
殿试地点。最初在天安门外,顺治十五年(1658年)以后,改在太和殿前丹墀(台阶)举行。如遇风雨,便移入太和殿东西两庑。雍正元年(1723年),殿试曾在太和殿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开始,改在保和殿内,后成定例。
殿试卷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不用誊抄。清代科考,乡试和会试采取试卷誊录制度,而童试和殿试试卷,皆为考生亲笔,不用书手另行誊抄,考官直接阅读原卷。从保留下来的清代殿试卷中,可以看出当时馆阁体书法的盛行。
试卷特点
每份殿试卷均由这样几部分组成:
(一)卷面,上盖满汉合璧的礼部官印及写有殿试举人的姓名。
(二)履历,写应试人姓名、年龄、籍贯、乡试及会试中式时间,开具三代姓名,并于名下注明已仕、未仕。如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第二甲第四十六名进士张机的殿试卷履历部分:“应殿试举人张机,年二十七岁,系福建福州府闽县人,由学生应康熙四十四年乡试中式,由举人应康熙四十五年会试中式,今应殿试。谨将三代脚色并所习经书开具于后:一、三代,曾祖仕翅,不仕,故;祖宾,不仕,故;父璋,不仕,故。二、习诗经。”交卷后,弥封官要把卷面对折成筒状,用纸钉钉固,以纸糊之,将其姓名封藏,并加盖“弥封官关防”之印,上下各一方。卷背接缝处盖礼部之印。八名读卷大臣之姓氏,按任官大小次序排列在卷背。
(三)试策正文。
(四)卷底,有朱文大木记戳,上面有印卷官姓名。文曰印卷官礼部某司某官臣某某。清初三人,嘉庆以后二人。
殿试卷的尺寸,据参加清代最末一科殿试的商衍鎏先生所著《
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中介绍,殿试卷清初用白宣纸裱四层,乾嘉以后加至七层。清初为十五开,前六开素页,备写履历弥封(弥封就是把应试举人的姓名糊起来,以防考官徇私作弊),后九开画直行备写策文。嘉庆以后,素页只用二开,策文用纸减至八开。两面为一开,每开十二行,上有红线竖道,无横格。清初,试卷长约420厘米,高约48、宽约18厘米。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改小,约长250、高44、宽11厘米。另有草本一本,尺寸略小,纵横与正卷相同,有横格二十四字,供对策(答题)时起草用。试卷、草卷都由礼部备办,于入场时唱名发给。
试卷的定题和刊印。殿试的试题,是经史时务策一道,就是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目。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并限定字数。清初多为三题,约二、三百字。康熙以后多为四题,有时五题,约五、六百字。策目(试题),初由内阁预拟,恭候选定。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四月十五日谕:“……又读卷官所进策目向有内阁预拟之陋例,漏泄揣摩,不可不防其弊,应一概禁止。届期令读卷官密拟进呈,候朕裁定,发赍刊刻。著为令。”于是殿试前一日,读卷大臣汇集到文华殿直庐密拟策题,先呈标题八条,进候钦定圈出4条,然后照此拟题缄封呈阅,发下后读卷官同赴内阁,在监试御史的监督下,内阁中书用黄纸书写。当晚,在内阁大堂传匠刊刻印刷,护军统领率护军校等,封内外门严密稽查,第二天(殿试日)凌晨印刷完毕,于试场行礼散发,应试者跪受后,各就试桌答题。
策文的格式。书写答题时,不抄题目。低二字写,空上二字留为抬头之用。文章用“臣对臣闻”开头,收尾用“臣末学新进,罔识忌讳,干冒宸严,不胜战稾陨越之至。臣谨对。”第一题以“伏读制策有曰”作起,第二、三、四题则用“制策又以”四字开始。文内遇有“皇帝”、“宸严”等字另行抬头书写。全文禁止添注涂改。应试者欲得高第,除文章写得好外,关键还在其书法。清朝皇帝向有注重殿试楷法之说,甚至到了“抑文重字”的程度。因而有的考生策文流畅且颇具才华,但由于不合楷法,或书法不佳,至使应试受挫,或未列优等。正如康有为所说:“国朝列圣宸翰,皆工妙绝伦,而高庙尤精。承平无事,南斋供奉,皆争妍笔札,以邀睿赏,故翰林大考试差、进士朝殿试、散馆,皆舍文而论书。其中格者,编、检起授学士,进士殿试得及第。朝考一等,上者魁多士,下者入翰林。其书不工者,编、检罚俸,进士、庶吉士散为知县。”
试卷的评阅。考试结束,由受卷弥封等官将试卷收封装箱,承送收掌官。第二天,读卷官和监试王大臣等齐集文华殿内,评阅试卷。阅后,皇帝钦定甲第名次,读卷官拆弥封,于御前用补笔填写一甲三名及二甲次序。再至内阁,将其余各卷依次书写,拆弥封交填榜官填榜。皇帝钦定甲第名次时,却常常凭借个人喜好用补笔圈定。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经过殿试,主考官一致认为徐谦的试卷才华出众,字体工整饱满,功底老练,初步拟定一甲赐进士及第之列(状元)。当徐谦的试卷呈送慈禧太后阅定时,慈禧以字取人,疑徐谦是耄耋之辈,便与二甲第八名进行了调换。填榜所用黄纸表里二层,称为“金榜”,并有大小之分。小金榜交奏事处恭进存大内,大金榜则盖“
皇帝之宝”,于二十五日传胪时,在东长安门外张挂。乾隆十六年(1751年),刘墉于金榜题名,列第二甲第二名。
清代殿试除举人殿试外,还设有武殿试。而武殿试又分策文和骑射技勇两场考试,但它主要侧重御试武艺,笔试虽称殿试,可并不是御选取武进士的首要条件。就试卷而言,无论策文、书法,都不及殿试举人试卷。武举殿试后,同样经皇帝钦定取一甲三名,只是其榜张挂在西长安门外。
清代殿试,自顺治三年(1646年)至光绪三十年(1904年)共举行112科,由此形成的殿试卷当数以万计。现世存留的清代殿试卷,主要藏于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但也有不少流散在民间,被个人收藏。殿试卷是历代封建王朝科举考试最高规格——殿试的考试卷。殿试为皇帝在殿廷之上亲自主持考试,始于唐时武则天,至北宋初年成为定制。在清代,科举考试分为由各省学政主持的童试,中者为生员,俗称“秀才”;钦派考官于各省会主持的乡试,中者为“举人”;礼部主持的全国性的会试,中者为“贡士”;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中者为“进士”。进士分为三甲,一甲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二三甲各若干名,即人们所说的“金榜题名时”。
殿试考试名义上皇帝是主考官,故此评阅试卷的官员称为读卷官,另有提调、监试、受卷、收掌、弥封、印卷、巡绰、供给、写榜各官,分别负责
殿试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