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及子公司交叉换股是并购公司、其母公司和
目标公司之间都存在换股的交叉关系,通常在换股之后,目标公司或消亡,或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或成为其母公司的子公司。换股是
公司合并的基本特色,但收购者若将本身
股票当作价金付给目标公司股东,即是一种换股作业。在美国,
公司可
直接发行新股用以向对方公司股东购买股票。然而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持有本身
股票,因而在我国公司若以换股方式收购某家公司时,必须利用实际
现金作媒介,而且要交纳
证券交易税。
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换股,其特点是收购公司本身、其母公司和目标公司之间都存在换股的三角关系。通常在换股之后,目标
公司或消亡或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或是其母公司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