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汉字
比(拼音:bǐ)是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比”的本义是靠近、并列或挨着,只有挨得很近才有“比较”的可能,因而又有“比较”之义。由“比较”引申作比喻、比方,再引申作比照、仿照。“比”还由挨着引申为密集,又引申为接近、靠近,再引申指勾结。
字源演变
“比”字最早见于商代的甲骨文中,作图1。金文的形体与甲骨文形体结构完全一致,小篆的形体基于甲骨文、金文形体进行了笔画的规整,隶书、楷书比照小篆进行了笔画的改变。
传统看法认为,“比”的古文字形是面朝右并排站着的两个人,由此表示靠近、挨着的意思,与“从”字构形相同。但是从图1的甲骨文看,构件与“人”明显不同。构成“比”字的,应是两个“匕”字,“匕”是古代的一种长柄浅勺、勺端稍锐的取食器具的象形文,排比“匕”成字,表示比的本义是相邻,靠得近,同时“匕”也提示字的读音。由于字形相近,因此“比”与“从”的字形有时混同。
赵诚先生认为,古文字“匕”与出土之匕差距较大,应是模拟人站立拱手侧面之形。有学者据此推测匕字是“臂”之初文,手臂处特作弯曲状以便形象地突出其所要表达的部位。二“匕”并列为“比”,表示两手臂并列,本义为“偕同”。
因为两个人或者两种事物并列在一起,所以就会形成对比,因此就有了现代汉语最为常见的用法,即“比”表示比较、对比的意思。对同类事物进行比较来突出此事物的某个特征或此事物含有人的某种心理的方式,这种方式就叫作“比拟、比喻、比方”。
两个关系好的人一同前行,挨得非常近。“比”由本义引申为亲密、亲近的意思,例如《论语·里仁》中所说的:“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其中的“比”即亲近、亲密的意思。用在一般事物身上就有“密集”的意思,例如《诗经·周颂·良耜》中所记载的:“其崇如墉,其比如栉。”“其比如栉”是说像梳齿一样密集,因此古时“比”又指篦子。再引申就有邻近、接近的意思,例如王勃的诗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里的“比邻”就是近邻的意思。而人和人在一起过于密切就会形成不同的人际关系,于是“比”又引申表示勾结的意思,例如《论语·为政》中所记载的:“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这里的“比”就是结党营私、勾结,是说小人在一起就会互相勾结。而“比比皆是”中的“比比”是表示“到处”的意思,这也是由“密集”引申而来的意义。
“比”由“比较”“对比”的意思虚化为介词,表示“与……相比”的意思。这是虚词“比”的常用意义和用法,介绍比较的对象,用来比较性状和程度的差别。如柳宗元《捕蛇者说》:“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鲁迅《准风月谈》:“身份比小丑高,而性格却比小丑坏。”
详细释义
(参考资料:《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八】【比部】毗至切(bì,今读bǐ)
密也。二人爲从,反从爲比。凡比之屬皆从比。
夶,古文比。
说文解字注
“密也”注:今韵平上去入四聲皆録此字。要宻義足以括之,其本義謂相親密也,餘義俌也、及也、次也、校也、例也、類也、頻也、擇善而從之也、阿黨也,皆其所引伸。許書無篦字,古衹作比,見《蒼頡篇》《釋名》《漢書·匈奴傳》。《周禮》或叚比爲庀。
“二人爲从,反从爲比”注:猶反人爲匕也,毗二切。按,四聲俱收,其義本一,其音強分耳,唐人詩多讀入聲者。十五部。
“夶,古文比”注:按,蓋从二大也。二大者,二人也。
广韵
房脂切,平脂並 ‖ 比聲脂2部(pí)
比,和也。並也。又匕、鼻、邲三音。
卑履切,上旨幫 ‖ 比聲脂2部(bǐ)
比,校也。並也。《爾雅》曰:“北方有比肩民焉,迭食而迭望,蓋半體人也。”又毗、鼻、邲三音。
毗至切,去至並 ‖ 比聲脂2部(bì,今读bǐ)
比,近也。又阿黨也。又房脂、必履、扶必三切。
必至切,去至幫 ‖ 比聲脂2部(bì,今读bǐ)
比,近也。併也。
毗必切,入質並 ‖ 比聲質2部(bì,今读bǐ)
比,比次。又毗、妣、鼻三音。
康熙字典
【辰集下】【比部】 比;部外笔画:0
古文:夶、𣬅
(bǐ)《廣韻》卑履切。《集韻》《韻會》補履切。《正韻》補委切,並音匕。校也,並也。《周禮·天官》: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註:比,校次之,使知善惡足否也。《儀禮·大射儀》:遂比三耦。註:比,校也。《齊語》:比校民之有道者。
又類也,方也。《禮·學記》:比物醜類。疏:謂以同類之事相比方,則學乃易成。《韓詩外傳》:高比,所以廣德也。下比,所以挾行也。比於善,自進之階。比於惡,自退之原。
又《詩》有比體。《毛詩序》:詩有六義: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鄭司農云:比者,比方於物,諸言如者,皆比詞也。比之與興,同附託外物,比顯而興隱。
又比例。《禮·王制》: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鄭註:已行故事曰比。比,例也。《後漢·陳忠傳》:父寵在廷尉,上除漢法溢於《甫刑》者。未施行,寵免,後忠略依寵意,奏上二十三條,爲《决事比》。註:比,例也。
又綴輯書史曰比。《前漢·儒林傳》:公孫弘比輯其義。《唐藝文志》:玄宗命馬懷素爲修圖書使,與褚無量整比。
又謚法之一。《左傳·昭二十八年》:擇善而從之曰比。《詩·大雅》:王此大邦,克順克比。註:比,必里反。正義引服䖍云:比方損益古今之宜而從之也。
又比部,官名。取校勘亭平之義。即今刑部。《正韻》:音皮,誤。
又水名。《前漢·地理志》:南陽郡有比陽縣。應劭曰:比水所出,東入蔡。
(pǐ)又《集韻》《正韻》並普弭切,音諀。與庀同。治也,具也。《周禮·春官》:大胥比樂官。註:録具樂官也。與庀通。
(bì,今读bǐ)又《廣韻》《韻會》毗至切。《集韻》毗義切。《正韻》毗意切,並音避。《爾雅·釋詁》:比,俌也。郭註:俌,猶輔。《易·比卦》彖辭:比,輔也,下順從也。《卜氏傳》:地得水而柔,故曰比。
又親也,近也。《周禮·夏官》:形方氏使小國事大國,大國比小國。註:比,猶親也。
又和也。《周禮·春官》:𥰫人辨九𥰫之名,六曰巫比。註:巫讀爲筮,比謂筮與民和比也。
又近鄰之稱。《周禮·地官》:五家爲比,使之相保。五比爲閭,使之相受。
又案比。《周禮·地官》:小司徒掌九比之數,乃頒比法於六鄉之大夫,及三年,則大比。又:鄕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疏:三年一閏,天道有成,故每至三年則大案比。
又及也。《詩·大雅》:比于文王,其德靡悔。註:比于,至于也。《前漢·高帝紀》:自度比至皆亡之。
又頻也。《禮·王制》:比年一小聘。《漢志》:比年,猶頻年也。
又比比,猶言頻頻。《前漢·成帝紀》:郡國比比地動。
又並也。《書·牧誓》:比爾干。《正義》:楯則並以扞敵,故言比。《史記·蘇秦傳》:騎不得比行。
又齊也。《詩·小雅》:比物四驪。註:比物,齊其力也。
又偏也,黨也。《書·洪範》:人無有比德。《正義》:人無阿比之德,言天下衆民盡得中也。《論語》:君子周而不比。鄭註:忠信爲周,阿黨爲比。
又從也。《論語》:義之與比。朱註:比,從也。《晉語》:事君者比而不黨。註:比謂比義。
又合也。《禮·射儀》: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註:比,親合也。漢劉歆《移太常博士書》:比意同力,冀得廢遺。師古註:訓合。
又密也。《詩·周頌》:其比如櫛。
又比余,櫛髮具。《史記·匈奴傳》:漢文帝遺單于比余。《漢書》:作比疎。《廣雅》:比,櫛也。《蒼頡篇》:靡者爲比,麤者爲疏。今亦謂之梳。顔師古《急就篇》註:櫛之大而麤,所以理鬢者,謂之疏,言其齒稀疏也。小而細,所以去蟣蝨者,謂之比,言其齒密比也。皆因其體以立名。
又矢括曰比。《周禮·考工記》:矢人爲矢,夾其隂陽以設其比,夾其比以設其羽。《鄭司農》註:比,謂括也。
又揚子《方言》:比。代也。
(bì)又《廣韻》《集韻》《韻會》並必至切,音畀。近也。併也,密也。義同。
(bì)又《正韻》兵媚切,音祕。先也。《禮·祭義》:比時具物,不可以不備。鄭註:比時,猶先時也。比,必利反,又甫至反。
(pí)又《廣韻》房脂切。《集韻》《韻會》頻脂切。《正韻》蒲麋切,並音毗。和也。一曰次也,並也。比鄰,猶並鄰。杜甫詩:不教鵝鴨惱比鄰。
又比蒲,地名。《春秋·昭十一年》:大蒐于比蒲。
又皋比,虎皮也。《左傳·莊十年》:蒙皋比而先犯之,後人以爲講席。戴叔倫詩:臯比喜接連。《朱子·張載銘》:勇撤皋比。
又師比,胡革帶鉤也。《戰國策》:胡服黄金師比。通作毗紕。
(bì)又《唐韻》毗必切。《集韻》《韻會》簿必切。《正韻》簿密切,並音邲。比次也。《增韻》:比比,猶總總也。張九齡《荔枝賦》:皮龍鱗而騈比。顧况《持斧章》:榱之斯密,如鱗櫛比。皆讀如邲。又《莊子·齊物論》:人籟則比竹是矣。李軌讀。
《説文》:二人爲从,反从爲比。
字形书法
字形对比
书写提示
“〔图A〕”窄“匕”宽,顶部“〔图A〕”低,底部左右旁齐平。“〔图A〕”,短横在横中线。“匕”,撇的撇尖指向田字格中心;乚(竖弯钩)起笔高,竖段在竖中线,钩部超出上部。
书法欣赏
音韵汇集
上中古音
(参考资料:汉典)
韵书集成
(参考资料:汉典)
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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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0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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