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利益是
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提出的理论。认为某国的某种商品生产比较另一国家耗费劳动较少,那么就应集中力量生产这种产品,而避免在其耗费较多的另一种产品的生产中浪费其资源。西方现代经济中将这种概念用在某一种产品或某一种劳务,相对地有利的经济利益的比较上。一般用于对外贸易中,一个国家在比较利益原则下应该生产、销售自己成本较低、获利较大的商品或劳务。我国近年来,也已注意宣传在对外贸易及其他方面经营中,应运用比较利益的原则。
比较利益又为比较优势,英国
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认为,决定
国际贸易的基础是比较利益而非绝对利益。
国际分工中若两个贸易参与国家生产力水平不相等,甲国在生产任何产品时成本均低于乙国,处于绝对优势;而乙国则相反,其
劳动生产率在任何产品上均低于甲国,处于绝对劣势。这时,两个国家间进行贸易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因为两国
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差距,并不是在任何产品上都一样。这样,处于绝对优势的国家不必生产全部产品,而应该集中生产本国国内具有最大优势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