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维周(1909年-1933年),化名洪波,陕西榆林
米脂县华严寺湾人,中国共产党员,曾任中共陕北特委组织部长,共青团陕北特委书记,中共陕北特委联络员,米脂早期革命领导者之一,革命烈士。
人物生平
1927年,毕维周加入共青团,后转为共产党员,担任共青团米脂县委组织委员、团县委书记,从事革命宣传、联络。
1929年,毕维周在三民二中查封后到女校任教,引导部分女生参与斗争。
1931年,毕维周任中共陕北特委组织部长、共青团陕北特委书记。
1932年,毕维周作为中共陕北特委的联络员赴北平汇报工作,探望
刘澜涛,鼓励难友坚持斗争。
1933年2月,毕维周同强世清、郝醒民率陕北红一支队在栾家坪击毙国民党安定县长刘述明。
1933年8月3日晨,在国民党军队的押解下向绥德方向进发,当走到米脂县南十里铺官家湾路口时,被国民党士兵枪杀在无定河畔。
担任职务
1927年,毕维周担任共青团米脂县委组织委员、团县委书记。
1931年,毕维周任中共陕北特委组织部长、共青团陕北特委书记。
1932年,毕维周任中共陕北特委联络员。
人物事迹
1933年2月的一天,安定县城内党组织通知强世清:积极反共、作恶多端的国民党安定县长只带一个随从,从安定城内骑马到瓦窑堡去,要强世清设法除掉这个祸害。强世清认为,干掉敌县长,有利于鼓舞群众革命斗志,打击敌人的嚣张气焰,扩大党和红军的政治影响,遂和毕维周等商量,在安定和瓦窑堡之间的栾家坪打伏击。
强世清、毕维舟和两名游击队员,化装成老百姓隐蔽在村外路旁的一座庙里等候。中午时分,敌县长骑着大马,腰里别着手枪,大摇大摆地通过栾家坪。他的勤务兵背着驳壳枪和步枪,骑着马,紧跟在后面。出镇不远就是结着厚冰的秀延河,上面用圆木和高粱秆子搭了便桥。敌县长刚一踏上桥心,隐蔽在土堆后面的强世清即从长袍里拔出枪瞄准。一声枪响后,敌县长一个倒栽葱跌落到桥下冰上,勤务兵弃枪向瓦窑堡逃跑了。
强世清等把敌县长尸体塞进冰窟窿里,背着缴获的长短枪,迅速撤回山上。驻防瓦窑堡的敌人闻讯派一个连赶到现场时,早已不见强世清等人的踪影,只得强迫老百姓破冰捞尸,把他们的“县太爷”抬回去治丧。
1933年7月23日至25日,中共陕北临时特委在佳县高起家坬共产党员高禄孝家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对陕北工作的指示,研究分析陕北的革命斗争形势,着重讨论了如何在陕北开展游击战争问题,并且选举了新的陕北特委。会议决定:迅速在神(木)、府(谷)、佳(县)、吴(堡)、绥(德)、清(涧)和延川、安定(今子长)等地开展游击战争,创建革命根据地,会后,特委委员王兆卿、毕维周赴工农红军安定游击队,推动武装斗争,7月30日傍晚,他们来到在镇川堡小学任教员的中共米脂区委书记崔明道家里时,被叛徒董培义发现告密。次日天刚亮,国民党军队包围了崔家,王兆卿、毕维周、崔明道、高禄孝不幸被捕。当夜在米脂城内同时被捕的,还有区委交通员高庆恩、区委宣传委员王守义。六人被押到米脂县城财神庙里拷打审问,没有得到任何口供,又被押送到县政府看守所,继续严刑逼供,烙铁烙,杠子压,灌辣椒水,跪火铁绳,用尽了各种酷刑,仍就不屈,未暴露党的秘密。
所获荣誉
1933年7月英勇就义后,与王兆卿、高禄孝、崔明道、高庆恩、王守义五人并称为无定河畔六烈士。
人物生活
家庭成员
后世纪念
1941年春天,为了纪念毕维周等牺牲的烈士,陕甘宁边区政府在绥德城外大理河畔建立了巨大的纪念碑,名为“无定河畔六烈士纪念塔”,碑的一侧详细记述了毕维周等六烈士辆牲的英雄事迹,新中国成立后,米脂县人民政府在城南小石砭建的烈士纪念塔上,镌刻了毕维周的姓名。
1983年,在毕维周等六烈士英勇就义50周年之际,全国政协副主席(当时任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马文瑞特意写了《纪念无定河畔六烈士》文,在《陕西日报》发表,8月3日,中共榆林地委行政公署在米脂隆重召开纪念无定河畔六烈士英勇就义50周年大会,张达志、王兆相两将军和社会各界人士出席大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颂扬了六烈士英勇就义的英雄事迹。《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榆林报》等新闻媒体作了专题报道。中共榆林地委党史办、米脂县委党史办分别为他立传,以示对烈士的缅怀和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