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瑞兆
山西大学副教授
男,1966年6月出生,山西昔阳人,法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讲授民法、商法及罗马法课程。2001年10月至2002年10月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作访问学者。参编有《民商法实务研究》、《债法事典》、《外商企业投资法律指南》等著作,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杂志》、《山西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近二十篇,主持或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山西省社科基金项目共五项。
论文
1、 论雇主的替代责任(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全文转载2004年10期)《政法论坛》2004年3期
2、 论合同法中的可预见规则,《中国法学》,2003年4期
3、 建立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制度之研究,《山西大学学报》,2004年3期
4、 公司资本制度刍议,《经济问题》,2003年6期
5、 英美法的动物致害责任,《山西大学学报》,2003年3期
6、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如实告知义务,《山西大学学报》,2002年3期
7、 论抵押权的追及力 ,《山西大学学报》,2001年3期
8、 论美国宪法的稳定性及其作用,《山西大学学报》,1989年2期
9、 环境侵权责任略论,《学术研究》,2003年10期
10、论法人合伙,《税收与企业》,2003年9期
11、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及法律对策,《发展导报》,2003年5月
12、WTO的加入与中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发展导报》,2003年7月
13、抵押与租赁的冲突及解决,《法学杂志》,1994年1期
14、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几个法律问题的探讨,《法学杂志》,1993年5期
15.物权法定原则的存与废,《山西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
16、动产抵押立法模式选择,《三晋法学》,2006年第1辑;
17、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缺陷与改造,《经济问题》,2006年第3期;
1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永佃权化改造,《生产力研究》,2006年第10期;
19.企业法人超范围经营效力的认定,《三晋法学》,2007年第2辑;
20、论民法中的保护弱者理念,《山西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著作
1、民商法实务研究 物权卷,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年
2、民商法实务研究 债权卷,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年
3、中国引进外资法律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
4、《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1月 主编
出版图书
获奖
2006年《论雇主的替代责任》一文获第四届山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项目
1、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商法体系研究 山西大学社科研究项目9711015 1997
2、侵权法若干问题研究 山西省教育厅研究项目 O309 2003
3、侵权法若干问题研究 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O309003 2003
4、商品房买卖合同研究 山西省留学基金项目 O405515 2004.07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 省市自治区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O405515 2004.1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03 09:46
目录
概述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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