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钧年
原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
毛钧年,1937年5月在香港出生,祖籍广东番禺。1956年毕业于香港培正中学。1961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文学院,获文学学士学位。1962年获香港大学教育系教育文凭。1962年9月至1984年8月,在香港循道中学先后任教师、文史课主任。1984年参与创办香港中华文化促进中心,并担任总干事。
人物履历
1956年,毕业于香港培正中学
1961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文学院,获文学学士学位
1962年,获香港大学教育系教育文凭。
1962年9月至1984年8月,在香港循道中学先后任教师、文史课主任。
1984年,参与创办香港中华文化促进中心,并担任总干事。
1985年1月至1987年6月,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秘书长兼文化教育部部长。
1985年6月,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同年12月当选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秘书长。
1987年7月,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
获得荣誉
2000年,荣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的大紫荆勋章
社会评价
毛钧年对香港、对国家怀有深厚的感情,爱国爱港立场坚定,为基本法的诞生、为香港顺利回归祖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毛钧年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逝世消息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香港知名爱国爱港人士、原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毛钧年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2月2日在香港逝世,享年76岁。
参考资料
原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毛钧年逝世.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03-26
毛钧年逝世.毛钧年逝世.
最新修订时间:2022-11-1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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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履历
获得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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