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社会,是以血缘为纽带结成的社会基层单位,亦是社会经济的
基本单位,又称氏族公社。是由
血缘关系结合起来的,一个氏族有十几个人,由共同的祖先繁衍下来,是
原始社会的高级阶段。他们居住在一起,使用公有的工具,共同劳动,共同分配食物,没有贫富贵贱的差别。产生于
旧石器时代晚期,氏族之间可以相互通婚。基本贯穿于
新石器时代始终。
人是社会的动物,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其
社会性,在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不仅伴随着文化和艺术的产生,还导致了
氏族制度的形成,氏族社会出现了。氏族社会初期,以母系血缘为纽带,即
母权制,称
母系氏族社会。大约在
新石器时代末期,逐渐过渡到以父系血缘为纽带,即
父权制,称
父系氏族社会。
氏族制度是人类第一个正式的
社会组织形式。氏族是由
类人猿的群体转化而来的。但人类的氏族又不同于类人猿的群体,相对比较固定。氏族是按同一祖先的
亲属关系结合在一起的
社会集团,它是原始人的社会组织和
经济组织的
基本单位,几个有共同
血缘关系的氏族,往往联合成为一个大氏族,即所谓的
胞族,几个大氏族又常常联合成一个部落,这就构成了所谓的氏族制度。
氏族的演变和发展,一般以两种形式出现:由于实行
族外婚,一个氏族往往和相邻的一个或几个氏族建立紧密的联系,组成为一个部落或
部落联盟;或者随着人口的繁衍增长,一些子族便从原来的
母系氏族中分离出来,形成一个又一个“大氏族”或
胞族。
如前所述,族外婚、图腾和
氏族制度是三位一体同时发生的,在农业和畜牧业兴起后氏族制度得到巩固和发展,无论是由氏族内部发生分化而组成的胞族,还是在氏族之外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联合成部落,均可以看作是这种氏族制度巩固和发展的结果。因此它只能使
婚姻制度远离族内婚而不是回到族内婚,从而使人类进一步摆脱以往的野蛮状态,或动物状态。
从北京人到山顶洞人,人类的发展经过了数十万年,除了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外,社会关系也在发生着变化。与生产力
发展水平相适应,人类从旧石器时代过渡到
新石器时代,我国远古人类步入了氏族社会。
约从10000年前开始,人类进入了
母系氏族社会。所谓母系氏族,就是每个氏族的全体成员都有一个共同的老祖母,他们是以母系血缘为纽带联结在一起的。在
母系社会中,妇女对财产的
支配权大于男子,氏族家庭是以女子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吕氏春秋·恃君览》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指的就是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情况。
河姆渡文化、前
仰韶文化、
半坡文化、
红山文化都是母系氏族
社会文化的代表。在他们的经济生活中,农业和饲养业的出现改变了他们原来的生活方式,成为他们经济生活中划时代的大事。他们的
手工业也很有成就,尤其是陶器的发明和制作,使人类第一次改变了对自然物的依赖,集中凸显了人类的智慧和文明的曙光。
父系氏族社会是一种新的社会
文化体系,也是
人类历史发生的最深刻的变革之一。这种变革是同当时
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由于农业和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男子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大,社会中心
自然发生偏移,因此,从母系氏族
社会发展到父系氏族社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父系氏族社会中,男性的
财产权和
社会地位高于女性,家庭
婚姻关系也由母系氏族社会的“从妻居”改变为“从夫居”,子女自然不再属于母系氏族的成员而成为
父系氏族的成员,成为父亲财产的继承者。在
父系氏族社会中,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
劳动成果的有所剩余,一些人能够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并利用已占有的劳动财富役使他人,于是,贫富现象出现,私有财产开始萌芽。贫富悬殊的变化是阶级产生的基础,到父系氏族社会的后期,氏族社会开始走向瓦解,
阶级社会开始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