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制度,氏族是人类从原始社会开始自然形成的血缘组织。原始人过着群体的生活。每个群体的成员都是共同祖先的后代(不排除其中可能有收留或俘虏的外族成员);他们共同生活,共同生产, 共同战斗,财产公有并且有共同的语言、崇拜、葬地等。这种人群就构成一个氏族。每个氏族都有族名,用以区别不同的氏族。
当人类还处于亚血族群婚的阶梯没有“父亲”观念,子女跟随母亲氏族,所以氏族按母系区分辈分世代,称为“母系氏族公社”或“母系社会”,随着婚姻进入一夫一妻制,子女改从父亲氏族,于是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 在中国的古代,通常的氏族,最低一辈成员具有共同的高祖。 也就是说氏按是由其一位祖先在五代及五代以内的后裔组成 的,氏族的名称即以这位共同祖先所信奉的图腾或其名、字、号、 谥作为氏族名号。族长(或叫酋长、首领)则由在世成员中 辈高年长而且据有最高威望的人承担。在野蛮时代,氏族首领通常是体格最强大有力的人;在文明时代,族长通常是地位最高的人。族长有权力主持率领全氏族的生产、战斗、祭祖、惩罚等活 动。到第六代成员进入成年并且要举行祭祖仪式时,由于最高祖 先只祭至高祖为止(参阅本书《祖先崇拜》),所以氏族成员必 然由于第二代祖先的人数而分成若干个不同高祖的人群,这样原 有的氏族就要按不同高祖的第六代人分裂成若干个子氏族。这若 干新的氏族,由于彼此之间具有最亲的血缘关系和最相近的语言、 信仰和风俗,自然地在某些活动中(如战争)仍然处于一起。这 种比氏族更高一层的组织叫“胞族”。
尽管具体的情形是复杂的,但从理论上看,每当新氏族诞生,旧氏族便发展成包含若干新氏族的胞族。这样一来,原先的 胞族便发展成包含若干新胞族的更庞大的社会组织。这种比胞族 更高层的组织,就是若干具有血缘关系的胞族的联合体。如果这 个联合体长期在一个地区共同活动,使构成一个“
部落”。在重大军事活动中,部落与部落之间也可能由于血缘、语言、信仰等 的相近而结成联盟,于是又形成“部落联盟”。部落联盟内的各 部落间具有同姓血缘关系或异姓姻亲关系,并且有共同的军事领袖。这种群体组织,通常已具有民族的性质。
商周以后文明社会的氏族,就血缘关系看,跟原始父系社会 的氏族是相似的,但本质上又很不相同。原始氏族在氏族内的公 有共产制决定了它没有个体小家庭。氏族成员共同生产生活,氏 族便是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单位;文明社会的私有制和阶级制,决 定了具有共同高祖的氏族成员只是在观念上同“氏”,而真正共 同生产生活的最小组织是以夫妻为主体的小家庭。
《孟子·齐桓 晋文之事》说“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八口之家”就是一夫一妻加上两个老人连同大约四个子女构成 的小家庭,是共同经营“百亩之田”,居住于“五亩之宅”的一个经济小群体。春秋战国以前,国家的政治组织形式(分封制) 与氏族组织形式基本上还是一致的。秦汉以后,随着世袭制的取 消,郡县制和新官僚制的出现,氏族制退出政治舞台,但父系氏 族制在王室、官僚及农村中,却一直保留着。《红楼梦》中的贾氏家族,就是封建末世氏族的典型。直到民主革命摧毁了封建宗 族势力,才最后宣告氏族制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