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文艺周刊》民众文艺周刊,1924年10月9日创刊。北京《京报》副刊之一,为第二种周刊。每星期二随报附送。由胡崇轩(也频)、荆有麟等编辑。1925年11月20日出至第47期停刊。主要刊载表现民众及民众思想的文艺作品。1925年4月7日第16期改名《民众文艺》;第25期、第31期改名《民众周刊》、《民众》。
栏目方向
该刊属文学刊物,关于该刊的宗旨,编者们在《发刊词》、项拙的《<民众文艺>我见》、《本刊更名之经过及所抱之宗旨》等文中有所表达:“艺术原是人生的表现”,反对“专以吟月弄花”、“纯粹的艺术”和“为艺术”的倾向。
该刊主要发表小说、散文、诗歌、民俗文化介绍等。该刊发表的小说创作主要有:胡也频的《希望》《前夜》,莫瑛的《写信》,荆有麟的《讨债》,允平的《在乡间的一夜》等。
鲁迅给《民众文艺周刊》以很大支持,曾帮助校阅过自创刊号至第十六期的部分稿件,并为它撰稿约十余篇,有译文《描写劳动问题的文学》,《现代文学之主潮》《北京的魅力》,杂文《战士与苍蝇》《夏三虫》《忽然恕到(十至十一)》等。1925年5月,鲁迅在该刊第二十期发表的《一个“罪犯”的自述》(收入《集外集拾遗》)中说:“《民众文艺》虽说是民众文艺,但到现在印行的为止,却没有真的民众的作品,执笔的都是所谓‘读书人’。民众不识字的多,怎会有作品,一生的喜怒哀乐,都带到黄泉里去了。”
《民众文艺周刊》为研究民国时期的民众文艺提供了一些材料,对了解当时文坛的思想也具有一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