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人物传
2002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图书
民国人物传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研究所李新孙思白主编,中华书局1978年起分卷出版。收录从1905年同盟会成立到1949年中华民国结束45年间的人物约1000余人。
内容简介
一九七二年八月,我们接受了编写《中华民国史》的任务,当即召开座谈会研究。经过反复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阐述中国剥削制度社会最后一个朝代一—中华民国的兴亡,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根据这一认识,我们提出了如下的初步设想 一、编写《中华民国史》,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方针,绝不能因袭中国封建时代传统的修史方法。 二、写一部书,定名为《中华民国史》,拟分三编第一编 中华民国的创立(1905—1912年)第二编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1912—1927年) 第三编 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1927—1949年) 三、编三种资料第一种《中华民国大事记》第二种《中华民国人物志》第三种《中华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专题资料)关于人物志,需要写传记的约一千人;列入人名辞典的约四千人;另外还拟编制若干人物表。 如何写传记,我们毫无经验,只预先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要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为一个人写传记,必须充分占有材料,认真进行研究。只有对这个人的一生有了总的概念、对他的主要言行有了具体的判断、并且自信这个概念和这些判断是符合客观历史实际的,然后才可以下笔。 二、要求用记叙文,不要写成评传。要通过具体的事实把正确的观点表现出来。不要离开事实材料,作过多的评论。对事实的取舍、详略以至措辞用字,都必须仔细斟酌,务求妥贴。 三、要求真实可信。传记中所写的事实,要经过反复核对,有的还要经过调查研究,务求做到确实无误。凡是有疑问而又查不清的,宁可不写或存疑,不要以讹传讹。 四、要求反映一个人全貌的同时又有重点。一个人的传记,要把他的家庭情况、上学情况、主要的经历和言行,总而言之,要把他的生平事迹如实地反映出来。但又不要写成流水帐或年谱。要把最能反映本质的事情,选其中最重要的一两件写得详细、生动些,其余的不妨简略。 五、要求用白话文写,文字要力求简练。没有必要就不要用引文,引文要注明出处。一般每篇以二、三千字为准,不要写得太长。 六、初稿后面,要附主要参考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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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隆基
陈铭枢
包尔汉
胡振
苋旭初
赵戴文
杜锡桂
……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02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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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