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货币
1949年前流通于中国的货币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货币,又称“民国货币”,指1949年前流通于中国的货币。除中华民国政府发行的法定货币外,还有多种地方性货币,如西藏地方政府发行的藏币等,以及在中华民国境内非法发行的货币,如中国共产党政权发行的边币。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货币,又称“民国货币”,指1949年前流通于中国的货币。除中华民国政府发行的法定货币外,还有多种地方性货币,如西藏地方政府发行的藏币等,以及在中华民国境内非法发行的货币,如中国共产党政权发行的边币。
清宣统三年辛亥革命,国父孙中山推翻了清朝长达268年的专制统治,创立了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为扫除清朝残余势力,中央政府应付军政急需,发行了陆军部军事用票和中华民国南京军用钞票;各省纷纷宣布独立,成立军政府,亦发行了带有辛亥革命标志的钞票。
1914年中华民国南京政府推出的国币条例,确定以银元为中华民国国币。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受国际金价及银价波动的影响,中国国内的白银不断外流,银本位币制无法持续,且国内的货币发行趋多元化。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后加中国农民银行),并禁止银元的流通,将白银收为国有。在中华民国抗日战争和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由于国内的战火连绵,法币急剧贬值,从而彻底崩溃。
由于法币急剧贬值,1948年8月19日,中华民国政府再次进行币制改革。规定金元为本位,开始发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纯金0.22217克。但是金元券膨胀速度比法币更快,十个月上涨一百七十万倍,各地有较少人使用。中国民间多数继续使用银元,南京政府于是使用银本位币制,发行银元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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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5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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