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习由民航处筹办。驻港部队投入两艘军舰、一架“直九”直升机和约三十名官兵参与。演习包括由消防处潜水队伍进行示范,以及由“直九”直升机和
政府飞行服务队超级美洲豹AS332L2型直升机示范从甲板上吊救模拟待救人员。驻港部队派遣的模拟待救人员其后由“直九”直升机送往位于九龙佐敦道的驻军医院。政府飞行服务队还派出捷流J41型定翼机到演习地点协调搜救行动。
2004年4月,香港民航处与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
北京签署“航空器事故调查和搜寻救援合作安排”,确立搜救合作安排和程序,进一步加强彼此在这方面的协调和沟通。倘在香港飞行情报区(范围覆盖南中国海二十七万六千平方公里)内发生航空器事故或严重事故,港方会寻求内地协助搜寻救援以及打捞残骸。香港和内地亦有责任确保对事故或严重事故所作的调查,乃依据合作安排内订定之“事发地”和“航空器登记国/地区”而进行,并成立“救援协调中心”。今次演习是该安排签署之后,民航处和驻港部队首次进行的搜救演练。
民航处处长罗崇文表示,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二,缔约国有义务在划定的搜寻救援区内,提供搜寻和救援服务。香港回归以来,民航处得到驻港部队鼎力支持,参与有关的搜救演习,对完善香港的搜救程序和系统非常有帮助。
参与演习的特区政府搜救单位还有
政府飞行服务队、民众安全服务处、消防处、水警和海事处。
中国民航总局和内地搜救、海监和打捞单位二十多名负责人特别赴港观摩是次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