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融合
两个对等的民族融为一体
民族融合是两个对等的民族经过长期的共同性增长的基础上融为一体,民族之间的共性逐渐增多。迁移杂居互相通婚,各民族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含义
民族融合这个概念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在表述全球民族消亡的途径和方式时,民族融合是指全世界实现大同以后,民族特征与民族差别逐渐消失,形成一个没有民族界限的人类整体的历史过程。二是把民族融合作为一种普遍的历史现象来看待,它是指历史上两个以上的民族,由于互相接近、互相影响,最终形成为一个民族的现象。民族的融合是多民族国家的普遍现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古今中外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变化、发展,都与民族融合紧密相关。
从世界上的民族关系来看,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存在着两种情况或方式。一种是采取政治强制手段把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一种是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经过自然的过程合于另一个民族。为了比较妥当和科学地表示这两种客观存在的情况或方式,人们又习惯地把通过政治强制使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的情况称为同化;把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自然地合于另一个民族的情况称为融合。在中国多民族的关系史上,既有强制同化,又有自然融合,相互之间分分合合,聚聚散散,错综而又复杂。
民族的自然融合是民族间经济、文化以及生活习惯密切联系的结果,是一个互相渗透的过程,且有两种具体的表现形式:一是落后民族在先进民族经济文化的强烈影响下,逐渐融合于先进民族。如匈奴族从东汉至南北朝的汉化。一是先进民族的部分成员,因陷于落后民族的汪洋大海而融合于落后民族。如秦汉时的赵佗,南北朝时的桓诞北齐时的高欢。我国历史上民族融合的前提和具体实现方式主要有:
(1)民族迁徙,杂居相处。
(2)经济文化的友好交流。
(3)联合斗争,即在反抗各族统治者的剥削压迫的斗争中,各族人民加强联系和友谊。
民族交融的特点:
范围逐渐变广,程度逐渐变深,主体多元发展。
主要影响
自然的民族融合有利于民族矛盾的缓和,有利于各族经济文化的交流,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24 23:30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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