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简称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是中国管理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唯一国家级机构。
机构职能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地方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下设部门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登记处、社团管理一处、社团管理二处、基金会管理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处、涉外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执法监察办公室
现任领导
局长:詹成付
副局长:李勇、廖鸿、黄茹、刘振国、安宁
巡视员:李波
副巡视员:赵泳、张贞德
参考资料
民间组织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8 09:14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下设部门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