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是指主体结构为瓶状,一般充装气体(可以是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吸附气体等)的可移动的一类压力容器。
简述
气瓶是指主体结构为瓶状,一般充装气体(可以是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吸附气体等)的可移动的一类压力容器。气瓶应用非常广泛,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生活领域,几乎都离不开气瓶。
气瓶是一种承压设备,具有爆炸危险,且其承装介质一般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等性质,使用环境又因其移动、重复充装、操作使用人员不固定和使用环境变化的特点,比其他压力容器更为复杂、恶劣。气瓶一旦发生爆炸或泄漏,往往发生火灾或中毒,甚至引起灾难性事故,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要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除了要求它符合压力容器的一般要求外,还需要有一些专门的规定和要求。
分类
一、按制造方法分类
按制造方法,气瓶可分为以下四类。
(1)焊接气瓶
焊接气瓶由用薄钢板卷焊的圆柱形筒体和两端的封头组焊而成。焊接气瓶多用于盛装
低压液化气体,例如液化
二氧化硫等。
(2)管制气瓶
管制气瓶是用无缝钢管制成的无缝气瓶。它两端的封头是将钢管加热放在
专用机床上通过旋压或挤压等方式收口成形的。
(3)冲拔拉伸制气瓶
它是将钢锭加热后先冲压出凹形封头,后经过拉拔制成敞口的瓶坯,再按照管制气瓶的方法制成顶封头及接口管等。
(4)缠绕式气瓶
此气瓶是由铝制的内筒和内筒外面缠绕一定厚度的
无碱玻璃纤维构成的。铝制内筒的作用是保证气瓶的气密性。气瓶的承压强度依靠内筒外面缠绕成一体的玻璃纤维壳壁(用环氧酚醛树脂等作为
黏结剂)。壳体纤维材料容易“老化”,所以使用寿命一般不如钢制气瓶。
二、按盛装介质的物理状态分类
气瓶可按盛装介质的物理状态分为以下三类。
临界温度低于-10℃的气体称为永久性气体,盛装永久性气体的气瓶称为永久性气体气瓶。例如盛装氧气、氮气、空气、一氧化碳及惰性气体等的气瓶均属此类。其常用标准压力系列为15 MPa、20 MPa、30 MPa。
(2)液化气体气瓶
临界温度等于或高于-10℃的各种气体,它们在常温、常压下呈气态,而经加压和降温后变为液体。在这些气体中,有的临界温度较高(高于70℃),如硫化氢、氨、丙烷、液化石油气等,称为高临界温度液化气体,也称为
低压液化气体。储存这些气体的气瓶为低压液化气体气瓶。在环境温度下,低压液化气体始终处于气液两相共存状态,其气相的压力是相应温度下该气体的
饱和蒸气压。按最高工作温度为60℃考虑,所有高临界温度液化气体的饱和蒸气压均在5 MPa以下,所以,这类气体可用低压气瓶充装。其标准压力系列为1.0 MPa、1.6 MPa、2.0 MPa、3.0 MPa、5.0 MPa。
(3)溶解气体气瓶
这种气瓶是专门用于盛装乙炔的气瓶。由于乙炔气体极不稳定,特别是在高压下,很容易聚合或分解,液化后的乙炔稍有振动即会引起爆炸,所以不能以压缩气体状态充装,必须把乙炔溶解在溶剂(常用丙酮)中,并在内部充满多孔物质(如硅酸钙多孔物质等)作为吸收剂。溶解气体气瓶的最高工作压力一般不超过3.0 MPa,其安全问题具有特殊性,如
乙炔气瓶内的丙酮喷出,会引起乙炔气瓶带静电,造成燃烧、爆炸、丙酮消耗量增加等危害。
参数
(1)气瓶公称工作压力
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公称工作压力是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公称工作压力是指温度为60℃时瓶内气体压力的上限值。
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的规定,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已经系列化。盛装
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得小于8MPa。盛装有毒和剧毒危害的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的选用应适当提高。
(2)水压试验压力、设计压力与许用压力
钢质气瓶的水压试验压力是检验气瓶强度的耐压试验压力,根据《钢质无缝气瓶》(GB 5099-1994)、《钢质焊接气瓶》(GB 5100-2011)的规定,钢瓶的水压试验压力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
钢质气瓶的设计压力是用于设计计算瓶体壁厚的压力,设计压力的大小等于水压试验压力。
气瓶许用压力是允许气瓶承受的最高压力,它应不小于瓶内介质60℃时的介质压力。钢质气瓶的许用压力不得超过水压试验压力的0.8倍。
(3)气瓶的公称容积
气瓶的公称容积是指气瓶规程和标准规定的气瓶容积的分级系列,公称容积和公称工作压力一样是一个名义值,而不是准确的实际值。为安全计,气瓶的实际容积必须大于公称容积,允差为+5%。可见,公称容积虽是一个称谓的名义值,但限制得很严格,不能随便称呼。比如公称容积为40L的无缝气瓶,其实际容积应在40L至42L之间。
为了便于管理,我国将气瓶的公称容积划分为大、中、小三类:12L(含12L)以下为小容积,12L以上至100L(含100L)为中容积,100L以上为大容积。
钢质无缝气瓶的容积,以40L气瓶为最常见,但也有小到0.4L大到80L的。
钢质焊接气瓶的容积,作为溶解乙炔钢瓶,以40L钢瓶最为普遍,液氨与液氯气瓶以800L和400L最为普及。因为按液氯1.25 kg/L的充装系数计算,它们的介质质量正好为1 t和0.5t。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容积,以35.5L用量最多。因为以0.42 kg/L充装系数计算,此类气瓶正好充装15kg液化石油气,是一般家庭一个月的消耗量。
(4)气瓶的最高使用温度与最低使用温度
气瓶的最高使用温度是指气瓶在充装气体以后,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根据《钢质无缝气瓶》(GB 5099-1994)、《钢质焊接气瓶》(GB 5100-2011)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60℃为气瓶的最高使用温度,-40℃为气瓶的最低使用温度。
(5)气瓶的颜色
《气瓶颜色》(GB 7144-1999)对气瓶颜色作了明确规定。例如:乙炔气瓶为白色、氮气瓶为黑色、氧气瓶为淡蓝色、氨气瓶为淡黄色、
二氧化碳气瓶为铝白色,等等。
充装
气瓶的正确充装是保证气瓶安全使用的关键之一。充装不当,如气体混装、超量充装都是危险的。
气体混装是指同一气瓶装入两种气体或液化气体。最常见的混装现象是氧气等助燃气体与可燃气体混装,如原来充装可燃气(如氢、甲烷等)的气瓶,未经过置换、清洗等处理,并且瓶内还有余气,又用来充装氧气。若此两种介质在适宜的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将会造成严重的爆炸事故。因此,绝不允许气体混装。
超装也是气瓶破裂爆炸的常见原因。充装过量的气瓶受到周围环境温度的影响,尤其是在夏天,气瓶内的液化气体因升温体积迅速膨胀,使瓶内压力急剧增大,造成气瓶破裂爆炸。
为防止气瓶超装,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充装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充装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充装人员应认真操作,不得擅自离岗,同时注意抽空余液,核实瓶重。用于液化气体灌装的称量器具至少每3个月校验1次,所用称量器具的最大称量值为常用量值的1.5~3倍。按瓶立卡,认真记录。灌装钢瓶应有专人负责重复过磅。装置自动计量设备的,超量能自动报警并切断阀门。
安全使用
防止气瓶受热。使用中的气瓶不应放在烈日下暴晒,不要靠近火源及高温区,距明火不应小于10 m;不得用高压蒸汽直接喷吹气瓶;禁止用热水解冻及明火烘烤,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开阀时要慢慢开启,防止附件升压快产生高温;对可燃气体的气瓶,不能用钢制工具等敲击钢瓶,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附件不得沾油脂,手或手套上沾有油污后,不得操作氧气瓶。
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主要用以防止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而造成事故。气瓶用于有可能产生回流(倒灌)的场合,必须有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液化石油气气瓶内的残余油气,应用有安全措施的设施回收,不得自行处理。
加强气瓶的维护。气瓶外壁的油漆层既能防腐,又是识别的标志,可防止误用和混装,要保持好漆面的完整和标志的清晰。瓶内混进水分会加速气瓶内壁的腐蚀,在充装前一定要对气瓶进行干燥处理。气瓶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改变充装气体的品种、擅自更换气瓶的颜色标志。确实需要更换时应提出申请,由气瓶检验单位负责对气瓶进行改装。负责改装的单位根据气瓶制造钢印标志和安全状况,确定气瓶是否适合于所要换装的气体。改装时,应对气瓶的内部进行彻底清理、检验、打钢印和涂检验标志,换装相应的附件,更换改装气体的字样、色环和颜色。
定期检查
对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有如下规定。
①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
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③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期为15年,每4年检验1次;最后一次检验为3年。
⑤低温绝热气瓶,每3年检验1次。
⑥车用
液化石油气钢瓶每5年检验1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3年检验1次。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的,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进行检验。